杨剑波状告证监会二审败诉 称将会申请再审
- 发布时间:2015-05-04 12:21:47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陈娟娟
中国网财经5月4日讯 今日上午9时40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杨剑波败诉,驳回杨剑波提出的撤销北京一中院行政判决书、撤销证监会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处罚决定的请求,维持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维持证监会对杨剑波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
对此,杨剑波则表示会申请再审。
杨剑波表示:“新修改的证券法明确规定未公开重大信息叫做未公开信息,而非内幕信息,一审二审及证监会都无视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除重大未公开的特点,还需具备和发行人关联的特点。这是明显的适用法律错误,选择性执法。这两点新的证券法都有明确规定。并可反推出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一审及二审没有法律依据。”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错误,在进行ETF套利时下单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大量买单瞬间推升沪指5.96%,造成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大幅波动。随后,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对冲措施。
2013年11月1日,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认定这一对冲措施为内幕交易,对包括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在内的四名主要责任人作出处罚,杨剑波终身不得进入证券和期货市场,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杨剑波不服这一处罚,于2014年2月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证监会撤销处罚决定。去年4月3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三次延期后,去年12月26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杨剑波诉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两案一审公开宣判,两案均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当庭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