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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波诉证监会二审昨天开庭

  • 发布时间:2015-04-21 07:46: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陈娟娟

  昨天上午,杨剑波诉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两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庭审,当庭未宣判。

  2013年8月16日,因光大证券自营业务中的策略投资部输入错误、程序紊乱,导致其自营部门72.7亿元买盘涌进A股市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在内的近五六十只权重股瞬间涨停,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此次事件被称为“光大乌龙指事件”。当日光大证券及时做了股指期货等回补交易,最终风险敞口为1.94亿元,股指期货当日浮盈8000万元。

  事件发生14天后,证监会作出处罚。根据2013年11月15日正式公布的处罚意见书,此案最终以判罚内幕交易告终,多名责任人被处罚金和终身市场禁入,其中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被罚款60万元及终身禁入证券期货市场。

  2014年12月19日,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被法院受理。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当庭表示上诉。据悉,杨剑波提出的上诉请求主要包括:撤销北京一中院行政判决书、撤销证监会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处罚决定。申请的上诉理由为,光大证券“乌龙指”的错单交易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光大证券根据市场中性策略进行的对冲交易,不能认定为内幕交易。昨天,案件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庭审围绕一审的主要争议问题展开,当庭并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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