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强:支持创新创业是新三板的主基调
- 发布时间:2015-10-29 19:37:17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张恒
中国网财经10月29日讯 10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出席 “金融街论坛”并作主题演讲,围绕“新三板效应”分享五点体会。
一、新三板包容性制度设计和覆盖面广的特点,有助于引导要素向创新创业企业聚集。
众所周知,我国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有着中小微企业的系统重要性与个体弱势地位并存的特点。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和创新的重要源泉,另一方面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进入中小微企业的比例很低,据工信部数据仅占20%左右。我们观察,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既有市场主体的自身因素,也有市场体系的原因,我们传统的资本市场并不包容中小微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讲,新三板弥补了多层次资本市场断层和券商业务断层等先天不足,完善了与中小微企业特性相适应的风险投资体系及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最大的改革增量,也是最新的创新变量。新三板已经突破了以往的行业属性、业态模式、规模体量、盈利亏损等因素对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制约,缓解了中小微企业上市难、交易定价难等问题,实现了把企业的选择权和价值判断权交由市场决定的目标。
实践证明,新三板这种注册制的探索路子走对了。截至10月27日,挂牌公司合计3837家,总市值1.66万亿元,覆盖84个大类行业;中小微企业占比95%,高新技术企业占比65%,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合计占比70%。今年共有1446家公司完成1935次股票发行,融资总额813.85亿元,比2014年全年增长525.61%,全年融资破千亿应该没有悬念;平均单次融资4236.61万元。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成效明显。根据2015年半年报统计,79.19%的挂牌公司实现盈利,平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65%,平均净利润同比增长79.63%。除了资金,新三板还支持了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在中小微企业的聚集。累计有249家挂牌公司开展了325次带有股权激励性质的股票发行,激励核心员工6220人。累计有122家挂牌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和收购兼并,交易金额达到247亿元。
二、新三板改变和改善了私募股权投资的生态环境和运作模式,有助于引导早期资本形成。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另一面,是投资难、定价难、退出难,看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既要从融资方看,也要从投资方看。我们观察到,新三板为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中小微企业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对以创投基金等为代表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新完善“募、投、管、退”具有重要意义。新三板包容的准入条件、明确的挂牌预期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一方面为私募股权投资提供了退出渠道和投资估值的参考,推动改变过去创投和PE都做Pre-IPO项目的状况,引导投资阶段前移;另一方面新三板海量挂牌企业的特性,以及对公众公司持续规范信息披露的要求,有助于改进投资信息收集条件和投后管理,为私募投资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标的,也带动了资金募集。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了今年47%的股票发行。另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末,设立的新三板创投基金有735支发生募资,募资金额合计1187.45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募的基金有456支,占62%。
新三板为股权投资机构自身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平台和空间。目前共有14家私募基金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其中6家完成了16次发行融资,共计发行22.32亿股,融资293.5亿元。14家私募基金挂牌公司,2014年平均资产为19.09亿元,同比增加273.1%,平均营业收入为1.58亿元,同比增加47.3%,平均净利润为7782万元,同比增加227.7%。
三、新三板积极打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鸿沟,助力提升金融协同效应。
我们观察到,中小微企业不但类型多元,而且需求多元。目前,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双创,各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探索和开展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方案。但总的来看,各类金融机构信息独立、服务独立,服务分割化、碎片化的现象较为突出,整体上金融体系协同效应还不是很强。目前围绕着新三板,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已经探索深度合作。我们已与29家商业银行及1家资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银行研发推出了数十款针对挂牌公司的专属金融产品或服务方案,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合作银行为挂牌公司提供贷款总计845.9亿元。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投资机构等围绕新三板探索发展出了“投资先行、投贷联动”、“银证联动”等服务模式。
中小金融机构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分布广泛、渗透力强、精准度高。与中小金融机构有效对接,是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覆盖能力的有效途径。新三板支持中小金融机构挂牌。目前,共56家金融行业挂牌公司,覆盖了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农信社、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投资咨询等10个细分行业。这些机构通过挂牌融资,提高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增强了小微金融供给。
四、新三板引导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创新完善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链条和服务模式。
中国证券市场从服务成熟企业、大型企业起步,逐步完善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安排,相应的,多年的实践和理念,使得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以IPO为目标,偏好规模以上企业和成熟企业,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链条不完整。新三板创设了主办券商制度,即要求券商主办,一方面要求券商以销售为目的在前端遴选企业,回归投行本质;另一方面,以提升企业价值为目的进行持续督导和服务。积极引导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从辅导企业改制、规范公司治理、完善资产定价与销售能力方面加快业务整合,更好更广更早地服务中小微企业。券商通过推荐挂牌和做市业务将投行、经纪业务、资管业务等业务链条全部打通并形成了协同效应。券商的盈利模式也不仅仅在推荐业务上,而是与挂牌公司的持续发展、与挂牌后的股票发行、做市等持续业务密切联系。同时,主办券商积极协调组合各类资源,包括股权投资机构、银行、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组团”对企业进行筛选,提供综合性的服务。目前,完成备案的主办券商93家、做市商84家,参与市场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0家,律师事务所482家。
根据我们调研,新三板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作用得到了普遍认可,约90%的公司在挂牌后融资环境到了改善,近三分之二的挂牌公司认为挂牌达到了预期效果。可以说,以新三板为龙头,一条集PE/VC、政府引导基金、银行、担保等力量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链和汇聚各级政策、各类机构的服务链已初步形成,新三板正在朝着《国务院决定》明确的方向发展,新三板效应正在逐步释放,而且必将在更大的范围充分释放。
五、创新是新三板的永恒基调,也是其生命力所在,新三板的未来发展值得期待。
总的来看,新三板仍处于初创期,扩大试点到全国不足两年,市场制度规则的建设、制度效应的释放、市场监管的完善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市场存在的问题属于成长中的烦恼,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过分担忧。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评价中国改革时说过一句话,他说,回头看,制约改革发展前行的核心因素多半来源于我们既有的成功经验。因此,我个人认为,看待新三板需要新眼光、新思维,不能掉进传统思维里。新三板将坚持自己的路,建成自己的特色。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融资功能。我们将在优化挂牌审查、股票发行和并购审查工作机制的前提下,完善股票发行制度,鼓励挂牌同时发行,发展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债券品种,推出资产支持证券。开展挂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试点。二是完善市场体系。目前市场已具备实施内部分层的条件。新三板将坚持独立市场设计,年内将推出分层。另外,还将推动新三板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的试点,建立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三是改善市场流动性。流动性不足是新三板市场目前面临的重要矛盾之一。除了挂牌公司股权集中度高、可流通股份不足外,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合格投资者数量不足、结构单一,导致风险偏好趋同,交易需求不足。二是做市商尚未完全成为流动性主要提供者和市场定价中枢,现有法规体系里没有做市商概念,券商以往业务中没有做市业务实践,总体上以自营方式运作和监管,券商主动销售和组织交易的功能没有发挥出来。因此我们将积极探索符合新三板特点、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流动性解决方案,包括改革优化协议转让制度,大力发展做市业务,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引导做市商加大做市投入、提升做市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做市商组织交易的功能;大力发展和培育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扩大长期资金的市场供给等。四是加强市场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应该说新三板海量市场的特性给我们市场的监管带来了很多挑战,传统的公司监管方式已不适应新三板的发展需要。因此,我们将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控制相匹配,强化风险控制能力,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在分层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摘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