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梦”下投机家的高明牟利术
- 发布时间:2015-07-16 10:4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王文举
“以前也不知道有个什么新三板的,就是在这两年吧”当易三板研究团队在调研中问道在积极准备挂牌的上海某信息传输公司的老板时回答道,研究员继续问道:“您为什么选择上新三板呢?”他笑着回答道:“我身边很多企业家朋友都在谈新三板,都在抢着上,现在不上新三板都不好意思跟他们混了,再说,能融钱的事不做,傻子才这么做。”
2015年A股很火,赚钱效应十足,投资者暴富神话屡见报端,“股神”满街都是,但最火的依然当属新三板。统计显示,从年初至当前,新三板挂牌家数从1572家到2711家,增长率为72.46%,“目前我们在审企业有900家,据不全面统计,已和券商签约,有意向登陆新三板的公司接近4000家,我个人预计到今年年底,新三板的挂牌公司有望达到4000家。”全国股转公司的副总经理隋强在6月30日,央视《对话》栏目上表示,每日成交金额已接近10亿,虽现在不能与主板相比,但发展速度惊人,未来竞价交易制度红利可期,有望大幅释放流动性。总市值也从1月底的5592万亿增长到6月底的1.2万亿,增长了113.42%,今年上半年新三板企业完成742次定增,募集资金317.47亿元,是去年全年的2倍多。创造了中国梦下最具代表性的子梦——“新三板梦”。
但不可否认的是,任何制度设计都存在缺陷,给投机家留下套利的空间,但不能因此“一刀切“否定了制度。投机商怎么玩的呢?易三板研究团队将一一解开其暗箱操作式的黑暗面纱,为监管层的监管手段的提高提供一条新的路径,更为重要的是让一些阳光下的中小型、高新型、成长型的企业免遭制度“一刀切”的危害,继续书写“新三板梦”的神话,以此为中国经济提供更多的实质性的进步。
案例一:“聪明”企业家进行壳买卖
易三板研究团队在进行深入田野调研时经某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处获悉,一位从事于软件服务业的企业主(以下称企业主A)起初发现这个板块上新三板融资很便捷,很快就在运作上板,2014年下半年已顺利挂牌成功,后来有企业主因企业长期挂不上板资金链出现问题后找到了他,出高价买他的壳,顺理成章的,企业主A将其壳卖给了他,这笔生意赚了大概2000万,然后他发现许多企业主四处在寻找壳资源,有些是因为给PE有对赌协议,有些是急需资金维持经营,有些是行业属性暂时上不了板,企业主A开始琢磨到处并购现代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的企业,然后找来中介积极运作去新三板挂牌,然后再来卖壳,从中渔利,经了解该企业主A已如此运作成功了不下两次,获利丰厚。
案例二:做市商制度导致“串谋”操纵股价?
2014年6月5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该文件规定了采取做市转让的挂牌企业必须拥有两家以上做市商为其做市,从规则的视角来看,主要是考虑到新三板做市股票做市商自主双边报价,很容易操作股价,监管层智慧的参考纳斯达克市场的做市规则,有意引入至少两家做市商的规定来相互竞争,以达到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的。但实际线下走访中,我们发现了这条规定的“下有对策”的运作模式。某证券公司(下称券商A)看到了新三板风口后,看中了做市商能够自主双边报价,获得做市业务、开始为某挂牌公司做市后发现情况并没有想象中乐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四十九条规定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5%;第五十四条规定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做市商每个转让日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较大的限制了做市商的自由,若报出的卖价显著高于买价,再次报价时,股票转让方就要求做市商买进的价格提高到其上一次卖价附近才肯转让,而且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关系导致两败俱伤,结果跟最初想象的做市商所能得到的好处似乎并没实现,于是就与另一家做市商沟通实现串谋,两家联合报价,抱团牟利,最后导致成交量和成交额受损,投资者利益也相应被破坏,市场活跃度下降。
投机商高招层出,借着新三板监管上的空白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妙招”,这就需要考验监管层的监管水平,但易三板研究组也很真诚的向监管者建言,不能一味因为有个别企业走制度漏洞之狭路而采取“一刀切”的极端措施,让阳光下的中小企业的利益受到影响。
(作者:易三板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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