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金利华电,300069)实际控制人赵坚,与前董秘、财务总监楼金萍以及配资中介朱攀峰等3人,控制利用112个证券账户,操纵金利华电股价累计亏损1.57亿元后还被证监会合计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对赵坚处以150万元的罚款,赵坚、楼金萍分别遭10年证券市场禁入,朱攀峰遭3年证券市场禁入。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10月至2018年4月,赵坚与楼金萍控制涉案109个证券账户,配资中介朱攀峰控制3个证券账户,共计112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金利华电”,其中99个证券账户通过配资关系(股票借款融资)由朱攀峰提供,13个证券账户由其他配资中介或亲属朋友提供。账户组的保证金、利息和部分交易资金实际来源于赵坚,结算资金和大部分盈利流向赵坚及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少部分流向楼金萍控制的银行账户。账户组的交易由赵坚、楼金萍决策并承担账户盈亏,由楼金萍亲自或者指令他人下单交易,朱攀峰使用其控制的3个证券账户决策下单,参与交易,维持股价。
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共有534个交易日,账户组共交易423天,累计买入成交8446.2254万股,买入金额26.97亿元,累计卖出成交6335.9088万股,卖出金额21.06亿元;持股占总股本比例超过5%的交易日共325天,最高持股占比为22.67%。
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金利华电股价上涨幅度为44.65%,股价振幅为170.30%。同期创业板指数下跌幅度为13.30%,振幅为64.56%。金利华电股价涨幅偏离创业板指数走势57.95个百分点。
证监会表示,经测算,截至2018年8月29日,账户组持有金利华电7100股,累计亏损1.57亿元。
对此,证监会认为,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当事人控制账户组交易金利华电,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使用盘中拉抬、利用信息优势等手段操纵、影响金利华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赵坚是账户组的出资、控制、交易决策者,金利华电重大信息的筹划、决策者,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决策者,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
楼金萍对账户组交易具有控制决策权,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组织、决策和实施者,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
朱攀峰为赵坚、楼金萍提供交易资金、交易场所及设备,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维持“金利华电”价格,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参与者和协助者,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情节严重。
面对证监会的处罚,赵坚提出其行为本质系大股东增持,并无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故意,申请不予处罚。对此证监会认为系操纵证券市场而非大股东增持,大股东增持有其独特的方法、途径和信息披露方式。
证监会对上述三人开出的罚单为: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其中对赵坚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楼金萍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对朱攀峰处以30万元的罚款。
此外,对赵坚、楼金萍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朱攀峰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金利华电是国内少数拥有成熟的交、直流特高压玻璃绝缘子生产技术的厂商之一。 2010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司。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