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称不放弃追索业绩补偿
- 发布时间:2016-05-11 01:50:45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曹霁晨
蓝色光标10日晚间发布《关于潜在诉讼媒体报道的声明》,对媒体报道的《蓝色光标曝“抽屉协议”1.8亿业绩缺口谁买单?》作出回应。公告称,“抽屉协议”为董事长赵文权的个人行为,公司不放弃追索业绩补偿。
媒体报道称,蓝色光标2013年收购博杰广告89%的股权,后者承诺2013-2016年完成相应利润,但2015年业绩却未达标。根据当年的对赌协议,博杰广告原股东李芃等应补偿合计3099.5476万股蓝色光标股份,折算最新市值约3.25亿元。
报道称,5月3日,李芃等向朝阳区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判令确认2016年4月13日蓝色光标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有关博杰广告相关议案的决议无效。
博杰广告原股东认为,并购协议中约定由李芃“全面负责博杰广告的业务经营”,但2014年年末,蓝色光标强行撤换管理层,致2015年业绩“大跳水”。
同时,起诉方提供的一份经公证的“承诺函”显示,在李芃被免职之后,蓝色光标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文权曾承诺,如博杰广告实际经营业绩未能完成承诺,导致李芃及其他转让方应进行股份补偿及未能获得4亿元奖励的,将由赵文权“兜底”。
蓝色光标昨晚发公告表示,李芃与赵文权所签“抽屉协议”属股东个人行为。李芃本次起诉意在逃避其因业绩未达承诺而应承担的补偿责任。蓝色光标收购李芃等人持有的博杰广告股份,支付了16亿元对价,该对价是依据博杰广告评估值确定的,不以李芃对博杰广告享有经营权为前提。
京师律师事务所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晓营认为,业绩补偿类似于投融资领域的对赌条款,当初并购时属双方自愿,而且对赌条款是跟股东签订的而不是公司,赔偿跟换总经理没有关联性,除非有特殊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