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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萌全权委托表决权 中植系掌控宇顺电子

  • 发布时间:2016-04-12 07:41: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曾剑  责任编辑:阎明炜

  英国保守党领袖本杰明·迪斯雷利有句名言:“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这样一句话同样适用于资本市场。

  围绕着各自的利益,相关各方也在上演分分合合的戏码。宇顺电子(002289,收盘价25.36元)此前披露其4月8日召开的股东会一团乱象:董事长缺席、“替补”主持林萌(公司二股东)携资料中途离开,导致股东会受阻,但大股东中植融云仍联合中小股东否决了计提方案。

  然而,公司11日午间披露,林萌已于8日与中植融云达成了协议,将表决权委托给中植融云。

  林萌放弃“三年”表决权

  宇顺电子11日午间公告,公司于4月8日收到中植融云通知,其与林萌已于4月8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书》。

  自委托书出具之日起,委托人林萌不可撤销地授权受托人中植融云作为其持有的宇顺电子1380.4万股股权(占比7.39%)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中植融云将全权代表林萌行使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根据安排,除非林萌与中植融云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委托关系,委托权利期限自委托书出具之日起三年,在此期间林萌不可撤销委托书项下的委托权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宇顺电子原实际控制人魏连速于2015年12月宣布辞去董事长职务,将持有的652.65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中植系旗下的中植融云,并将剩余1957.94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0.4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植融云行使。通过此次权益变动,中植系合计持有宇顺电子13.97%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植系老板解直锟也由此成为宇顺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这点持股并不足以保证中植融云在股东会上拥有绝对的优势,在董事会上,二股东林萌也有一席之地。不过,随着这一纸《表决权委托书》的签署,无疑可保中植融云在宇顺电子稳坐江山。

  审议计提方案仍需回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表决权委托书》签署当日,宇顺电子还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此次会议中,宇顺电子董事长肖建学因公无法现场出席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林萌主持会议。而林萌随后的举动令人瞠目结舌:其中途离开并带走部分会议文件,这直接导致此次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此后,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推举胡九成担任会议主持人并主持后续会议。

  在此后的表决中,林萌方面未参与表决,中植融云与中小股东一起发力,否决了计提议案。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宣布将对雅视科技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计提金额将增至6.1亿元。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也水涨船高,公司称将减少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9亿元。

  在股东会否决计提方案时,不少投资者认为,这体现出身为上市公司总经理的林萌与中植系之间存在隔阂。如今这则《表决权委托书》的曝光及上市公司的后续举动,似乎说明这一切早已是安排好的戏码。

  根据安排,宇顺电子将在4月26日再度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新的计提方案。之前,由于计提方案涉及林萌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利益,其不得不回避表决。此番林萌将表决权委托给中植融云,是否意味着中植融云可以行使22.1%的表决权?

  记者11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宇顺电子,公司证券部一位女士表示,这部分股权(表决权委托)的所有权依然属于林萌,所以在股东大会投票时,这部分表决权依然需要回避表决。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宇顺电子此番信息披露,不少投资者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表决权委托书》的签署与股东大会均在4月8日进行,但利空的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在4月10日晚间披露,而利好的《表决权委托书》直到4月11日中午方公之于众,这极有可能导致投资者产生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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