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利遭证监会处罚 董秘称近期将申辩
- 发布时间:2016-01-28 07:4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李乔宇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大半年后,京天利近期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披露与上海誉好(原名上海报春)之间的关联关系与同业竞争关系,公司遭遇了证监会的“顶格”处罚。
对此,京天利董秘陈洪亮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近期将向证监会提出申辩材料,也会就此发布公告。
京天利收到处罚告知书
据京天利1月27日公告,公司于1月1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提到,京天利在《招股说明书》及《2014年年报》中未披露与上海誉好(以下简称上海报春)之间的关联关系与同业竞争关系。
京天利在《关于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中未披露与上海报春之间的关联关系,未履行关联交易程序。
中国证监会认为,京天利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对此,证监会对京天利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钱永耀处以合计90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10月9日上市的京天利无疑是资本市场中曾经的“妖股”之一,尽管上市时间不长,但2015年5月13日,京天利一度暴涨至314.06元(不复权),成为当时继安硕信息、全通教育后两市的第三大高价股,当时的股价已经超过了贵州茅台。
证监会在去年6月23日对京天利进行了立案调查,公司股价开始暴跌,2015年6月23日~7月8日连续出现了12个跌停板,股价可谓一落千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京天利目前的处罚现状看,公司并不是普通的信披违规和虚假陈述,而是涉嫌构成造假上市。目前正准备代理投资者向京天利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首批投资者50余人,索赔金额正在核算中。
董秘称将提交陈述和申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翻阅京天利《招股说明书》发现,关于上海报春,招股书中提到“为进一步避免公司潜在同业竞争风险,彻底消除公司与上海报春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邝青先生、钱永美女士及钱永耀先生决定对外转让上海报春的股权”。
2011年5月26日,上述三人将上海报春全部股权转让给了一家叫北京汉辰佳业文化的公司,转让对价为1200万元。
对此,招股书中提到“至此,公司彻底消除了与上海报春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避免了潜在同业竞争风险。”
直至2015年1月29日,京天利又公告称拟以8239.14万元收购上海誉好80%股权,切入互联网保险领域。
从此次告知书可以看出,上海誉好的原名便是上海报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京天利,公司董秘陈洪亮向记者表示,“虽然上海报春在上市前转让出去了,但证监会仍然认为我们公司董事长对这家公司有重大影响。对于此次证监会的处罚,我们近期会提交相关陈述和申辩,也会及时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