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上市公司:减持规定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 发布时间:2016-01-08 01:09: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杨菲
证监会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范大股东、董监高的股份减持行为。上交所同步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具体要求。沪市多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认为,此举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引导大股东依法、透明、有序减持,符合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宝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此次规定遵循了“疏堵结合”的思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一方面防范大股东、董监高集中、大规模减持冲击市场,另一方面依法保障其转让股份的权利,实现监管政策的有效衔接,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有利于引导股东依法、透明、有序减持股份,稳定市场预期。
王府井和王府井的控股股东王府井国际认为,《减持规定》以及上交所制定的相关指引向市场释放了积极的正能量,表现了一种负责任的态度。通过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抑制市场的波动,引导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中车认为,相关规定的出台,通过完善配套机制,引导大股东、董监高依法、透明、有序减持,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化解资本市场的恐慌情绪,为稳定资本市场注入一针强心剂。作为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央企,中国中车希望资本市场广大参与者,共同严格执行监管机构的新规,携手并肩共克时艰,为稳定资本市场做出贡献。
中国太保认为,证监会出台《减持规定》,这是对减持行为进行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引导大股东和董监高依法、透明、有序减持,体现了“疏堵结合”的管理思路,一方面有利于避免18号文到期后集中减持高峰的出现,又区分减持股份来源,重点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这一特定途径减持股份作出要求,明确大股东减持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不受此限,并保留了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同时,“规定”设立了减持的预披露制度,体现了监管部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公司认为,证监会的“规定”以及交易所相关配套细则在近期股市巨幅波动的背景下出台的非常及时、必要,既依法合规,又有利于防范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公司对此表示支持和拥护。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大股东正泰集团认为,《减持规定》建立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大股东和董监高有序减持,该规定既有效缓解了集中抛售压力,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也依法保障了大股东和董监高转让股份的权利,引导股东依法、透明、有序减持股份。(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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