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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与大股东股权纠纷一审宣判:双方退货还钱

  • 发布时间:2016-01-05 07:0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左越  责任编辑:杨菲

  焦作万方(000612)与大股东西藏吉奥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奥高投资)之间的股权纠纷,终于暂时告一段落。

  焦作万方昨日(1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收到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解除焦作万方与吉奥高投资对万吉能源100%股权的转让协议,判令吉奥高投资返还协议转让价款并赔偿焦作万方利息损失,而焦作万方则需返还吉奥高投资缴纳的2014年度利润加摊销款。

  股权纠纷暂告段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判决书显示,判令解除吉奥高投资与焦作万方在2014年8月签订的关于万吉能源100%股权的转让协议。判决生效日后30日内,焦作万方按照股权转让时以2014年7月31日审计确认的原状,将万吉能源100%股权交付给吉奥高投资。

  对于焦作万方来说,判决生效后30日内需要返还吉奥高投资已缴纳的2014年度利润加摊销款共计3931万元。

  对于吉奥高投资来说,需要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焦作万方根据当时的转让协议支付的转让价款17亿元。同时,需要赔偿焦作万方这17亿元的利息损失,利息自转让价款支付日2014年9月30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转让价款实际返还日。而对于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则予以驳回。

  而根据此前焦作万方的反诉书中提供的数据,仅2014年9月30日~2015年10月31日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就高达9846.07万元。

  吉奥高需支付超18亿

  在经历了去年11月大股东吉奥高投资起诉焦作万方,以及焦作万方反诉大股东等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双方过招拆招之后,这次的一审判决大概可以为这场纠纷暂时划下句号。

  与此同时,法院判定此案受理费23.84万元和反诉费903.4万元,同样也由吉奥高投资承担。如此看来,吉奥高共计需要负担至少18.08亿元。

  而一旦任一方未按判决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则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也意味着,如果吉奥高投资未在判令生效后的30日内缴纳完成上述款项,其将要支付的将远非18.08亿元这一数字。

  事实上,从此次一审的判决结果来看,法院对双方的诉讼请求各有支持和驳回,称得上是“各打50大板”。

  而对于吉奥高投资来说,紧接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则是“钱从哪里来?”

  毕竟,之前吉奥高投资所持有的9261.43万股焦作万方股票被国税部门冻结的原因,正是吉奥高投资未能缴纳股权转让产生的企业所得税2.53亿元。

  彼时无法及时缴纳2.53亿元的吉奥高投资,这一次将如何面对这高达十几亿元的款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

焦作万方(000612)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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