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军合伙企业现退伙诉讼 强攻新华百货迎考验?
- 发布时间:2015-12-17 07:3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杨菲
新华百货于12月16日披露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的收购报告书,在合计持股比例已达32%的基础上,崔军方面表态未来不排除发起“要约收购”,但在新华百货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形下,上海宝银不会以要约方式收购新华百货股份。
与此同时,上海宝银披露崔军收到上海宝赢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人要求退伙的诉件。从披露的数据来看,目前要求退伙的资金规模不算大,崔军方面称上海宝赢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人与收购新华百货的资金无关。不过,这也暴露了一种风险,即合伙产品陷入上市公司股权争夺僵局时,部分合伙人可能会不再坚持,就会给产品带来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同时也折射出阳光私募基金在与产业资本的争夺中可能面临长期资金的考验。
要约收购被退市风险封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据新华百货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显示,12月8日,上海宝银旗下基金“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3期”账户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增持新华百货股份,占新华百货已发行总股份2%,导致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华百货32%股份。此次增持的价格区间为29.31元至33.75元。
报告书还称,上海宝银是新华百货的第一大股东,但并非实际控制人,不排除在未来的12个月内以“要约收购”或其他方式继续增持新华百货的股份。上海宝银同时表示,在新华百货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形下,上海宝银不会以要约方式收购新华百货股份。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崔军,他告诉记者,对于后期怎么处理,一切以公告为准。
但业内人士指出,新华百货已经对可能发生的要约收购提出警告,称截至2015年12月9日,新华百货非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已达70.322%,上海宝银如以要约方式收购新华百货股份(不低于5%),公司将因不具备上市条件而面临退市。这事实上已经堵住了相关股东未来继续大幅增持的可能性。
此外,据报告书透露,12月6日,崔军收到上海金山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原告要求确认于2015年4月4日从崔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宝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退伙,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自2010年3月29日成立之后产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利润,暂估值327.4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从披露的数据来看,目前要求退伙的资金规模不算大,但却暴露了一种风险,合伙产品若陷入上市公司股权争夺僵局,部分合伙人可能不愿意再坚持,就会给产品带来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记者注意到,上海宝银旗下的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3期、对冲基金16期、对冲基金1期,此外还有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最具巴菲特潜力500倍基金3期等多只产品参与股权争夺战。但崔军告诉记者,“上海宝赢投资管理中心是他本人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没有参与此次对新华百货的股权争夺中,而且该情况发生在今年4月份,此外该企业与上海宝银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不会对新华百货和上海宝银产生任何影响。”
私募产品举牌存隐忧
对此,业内人士有着不同的理解,从合伙人退出来看,其揭示的更深层次东西是:像上海宝银旗下的这类阳光私募产品,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类似风险,这也是利用产品募集的资金与产业资本战斗中曝露出的先天性缺陷。对照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的持股情况来看,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3期是其介入新华百货的主力,单只产品持有的新华百货股份占到其总持股量的近90%之多。这么做最大的风险是流动性风险,一旦有较多的客户赎回,陷入股权争夺僵局的产品肯定会面临强大的流动性压力。
此外,有私募人士表示,私募产品大多是为进行二级市场或财务投资而设立的,和市场上一般的产业资本举牌不同,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属于阳光私募,其资金主要从市场募集,随着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其客户有着一定的流动性需求,此类产品并不适合做长周期的投资。
有意思的是,原新华百货大股东物美控股集团虽然已经连续两次将上海宝银一方挡在董事会的门外,但精心设计的定增方案最终被迫终止,第一大股东的位置也已被占,在部分要约收购已经行不通的情形下,物美控股集团将如何保卫自己的控制权?在这种棋至僵局、进退不得的情况下,是否会随着崔军旗下合伙企业退伙诉讼的出现而带来一些新变化?
崔军或许早已在为流动性做储备,一个途径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据披露,今年9月9日,上海宝银已将“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3期”所持有的新华百货5100万股(占新华百货股份总数22.06%)质押给天风证券,约定的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