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华多项关联交易未披露
- 发布时间:2015-09-18 16:04:42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杨菲
8月底,宁波证监局向维科精华(600152)发出的监管函指出,维科精华有多项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其中,隐藏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长达11年之久,且上市公司并未获得相应的权利。经过一个月自查,维科精华昨日针对监管函提及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详细的公告披露。
多项交易未披露
回溯到2004年4月,维科精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镇江市纺织丝绸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维科控股完成收购江苏镇纺集团及四家破产企业资产、投资设立棉纺厂、录用镇纺集团等企业职工等。
为了帮助控股股东顺利完成协议,2004年7月,维科精华投资设立镇江维棉,从事棉纺织生产,并录用了原镇纺集团等企业职工。宁波证监局明确指出,镇江维棉录用了原镇纺集团等企业职工,系实际履行了上述协议书中的部分义务,该投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而维科精华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此外,镇江维棉于2006年3月6日前与上海华钟纺织有限公司签订购买相关棉纺设备合同,而上海华钟销售棉纺设备的交易对象选择、价格确定均由其股东日本钟纺纤维株式会社决定,然后委托上海华钟将设备销售给镇江维棉。而日本钟纺纤维株式会社系董某某间接控制的公司,董某某2002年2月5日至2005年4月22日担任维科精华监事会主席,根据相关规定,镇江维棉与日本钟纺纤维株式会社在该笔交易实施时构成关联关系,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维科精华也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同时,同为维科控股子公司的镇江维科置业于2006年10月将原价1394.16万元购入的机器设备以169.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镇江维棉。镇江维科置业与镇江维棉存在关联关系,但维科精华在披露的2006年年度审计报告附件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
未获土地返还款
而上述关联交易最长的始于2004年,跨度11年。而维科控股与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镇江市纺织丝绸资产经营公司签订的协议,除了维科精华负责执行部分义务,土地开发由维科控股的子公司镇江维科置业执行。
镇江维科置业通过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以3946万元的价格受让了江苏镇纺集团及四家破产企业的资产;由于土地出让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净地,导致镇江维科置业未能按计划进行房产项目开发,影响了开发进度,增加了开发成本。
不过,根据镇江市改制政策规定,上述土地可以给予40%的折扣优惠,镇江维科置业因而于2008年收到镇江市财政局1.6亿元土地返还款。但这笔返还款维科精华却分文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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