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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能系举牌万科背后:通过股票收益互换加杠杆

  • 发布时间:2015-08-04 15:54:51  来源:环球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小菲

  7月份,“宝能系”掌门人姚振华通过前海人寿和其控制的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钜盛华”)不断在二级市场增持万科而“震惊四座”。截至7月24日,前海人寿和钜盛华已持有万科10%的股份,一跃成为万科的第二大股东,距离万科大股东华润股份仅有一部之遥。

  8月4日,万科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根据公告显示:前海人寿的一致行动钜盛华是通过两种途径买入万科 A:其一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A股28,040,510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0.26%;其二是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 421,574,550 股万科 A 股股票收益权,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 3.81%。 两者合计占万科现在总股本的4.07%。

  公告显示:此次收益互换涉及两家券商,具体交易是:7 月 21 日至7 月 24 日之间,银河证券按照钜盛华的投资指令共买入万科 A 股股份297320213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2.69%。此次收益互换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从2015年6月25日至 2016年6月22日。

  7月23日至7月24日之间,华泰证券按照钜盛华公司的投资指令共买入万科 A 股股份124254337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1.12%。此次收益互换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从2015年7月23日至2016年7月22日。

  所谓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是一种重要的权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

  在此次收益互换合约中,钜盛华将现金形式的合格履约保障品转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按比例给予配资后买入股票,该股份收益权归钜盛华所有,钜盛华按期支付利息,合同到期后,钜盛华回购证券公司所持有股票或卖出股票获得现金。

  股票收益互换具有强烈的杠杆交易性质,通过收益互换,客户并不需要实际持有股份,只需要支付资金利息即可黄曲股票收益,从而大幅提高资金的杠杆。

  据一位券商内部人士透露,收益互换的杠杆比例要高于融资融券,可以达到3倍,对于优质客户来说,潜在的杠杆率最高甚至可以达到5倍。

  据了解,收益互换具有其对赌的性质,券商会在自营交易账户中进行风险对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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