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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劝业二股东违规减持被处罚

  • 发布时间:2015-07-14 10:26:17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菲

  部分大小非不惜违规减持套现。近日两交易所披露,津劝业经纬电材的股东均存在超越5%红线继续减持的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津劝业的股东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商联”)原持有津劝业12.45%的股份,是津劝业第二大股东。经查明,中商联于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1月3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1683.33万股津劝业股份,占总股本4.0439%,2015年7月2日至7月6日又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1500万股,占总股本3.6034%,两项累计减持3183.33万股,占总股本的7.65%。

  上交所认为,中商联在减持津劝业股份比例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停止卖出并履行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且直至超比例减持达到7.65%时才进行公告。

  资料显示,中商联在2011年前后通过两次举牌津劝业持股比例上升至12.45%,这些股份一直持有到2014年10月开始减持。另外,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中商联透露,在减持达到7.65%后,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津劝业股份的可能。

  盘面显示,津劝业的股价自6月12日创出18.96元/股的新高后便开始大幅下滑,至7月8日公司的股价已跌去了约三分之二,报收于6.02元/股,在此期间,中商联于7月2日至7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大举减持,减持成本约为7.72元/股。

  也许是巧合,就在津劝业发布减持公告当晚,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上交所指出,中商联的上述股票交易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6条等有关规定,且违规减持数量巨大,情节恶劣。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中商联证券账户B881075743采取限制交易的措施,自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10月12日不得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卖出津劝业股票。

  另一家涉及违规减持的公司是经纬电材,公司于7月10日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涉及事由系违规超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涉及对象是上市公司董监高。回查资料,2015年7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先生、张秋凤女士的通知,其于2015年6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本次减持后,董树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张秋凤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2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

  事实上,在本轮大跌前后,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套现屡见不鲜。据上证报记者不完全统计,6月以来,有15家公司因主要股东违规减持而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其中多数为控股股东。如:摩恩电气于6月11日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涉及事由系公司控股股东问泽鸿减持股份达5%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及披露义务,违规继续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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