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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调查两月就处罚 大连控股股民索赔一触即发

  • 发布时间:2015-04-15 09:08:19  来源:中国日报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小菲

  又有一家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即将被罚。2015年4月10日,大连控股发布公告称,因未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快报》记者注意到,大连控股刚于2月9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时间仅仅过去了2个月,立案调查就有了结果,证监会此次处理堪称神速。而随着公司行政处罚的尘埃落定,相关受损投资者也可以进行维权起诉了。

  大连控股未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大连控股于2013年7月30日对其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5亿元人民币担保、对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人民币担保,但大连控股未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临时报告、2013年三季度报或年报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

  大连证监局认为,大连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基于此,大连证监局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因未披露重大担保事项被罚已屡见不鲜,此前的泸天化(000912)、宝硕股份(600155)等也是因此而被证监会处罚。在证监会“零容忍”的态度下,会有更多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揪出,上市公司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维权律师认为,相较于以前立案调查时间长,行政处罚迟迟未能下达的情况,此次证监会动作迅速,仅仅历时2个月,就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反映了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披违规严厉打击的举措,也给投资者维权带来了信心。

  投资者欲向大连控股提起索赔

  “虽然还未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但是根据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大连控股未披露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巨大,被处罚基本上没有悬念。目前已有不少投资者在咨询维权事宜,在大连证监局作出正式处罚后,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即可提起索赔。”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

  律师分析称,随着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结合股民诉佛山照明、绿大地、宁波富邦等案件一审胜诉的情况,他们的维权积极性很高。上市公司一旦因信披违规被罚,或将面临巨额索赔的局面。

  许峰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3年7月30日到2015年2月10日之间买入大连控股(600747),并且在2015年2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目前已经可以联系律师做好维权准备工作。许峰表示其已收到多位投资者的索赔材料,后续估计会有更多的投资者加入索赔队伍。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行政处罚前,大连控股就因未按规定存放以及使用定增募集资金遭到上交所问询。而从2月4日开始,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停牌至今,此次的行政处罚或将对公司重组产生一定影响。

*ST大控(600747)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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