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虚增利润未了局 股民待处罚后启动索赔
- 发布时间:2015-03-16 06:5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王文举
《证券日报》此前曾对上海物贸因违规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事进行了报道,虽然公司方面称,会对这个处罚决定进行陈述、申辩,但是,据《证券日报》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显示,已有投资者在准备索赔的相关资料,待正式处罚下发之后,全面启动索赔程序。
耍财技耍来罚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燃料”)为虚增利润、隐藏账面亏损,采用多种方法少结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合并)中资产和利润总额虚增,成本虚减。
由于这些行为,使得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合并)虚增资产、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利润约为3276万元、1.5亿元、5531万元、3031万元。此外,上海物贸在2012年年报中未对2008年至2011年虚假记载情况进行追溯调整,将2008年至2011年隐瞒的所有亏损全部体现在2012年年报中,导致上海物贸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上海物贸在2013年1月份发现上海燃料发生上述重大亏损时,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从公告显示的内容来看,上海监管局认为,上海物贸的违规行为证据充分:涉案主体及相关人员、机构的询问笔录、情况说明、陈述材料;上海燃料相关燃料油凭证、合同及附件;上海燃料库存商品明细账、在途物资明细账、成本结转凭证、总账余额表、进出存月报表、盘点记录等相关财务凭证和账册;百联集团审计中心出具的上海燃料专项审计报告、孟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专项审计材料;上海燃料财务系统数据、金税系统数据、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等数据材料;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2年年报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年报签字页;上海物贸有关工作会议纪要、书面情况说明等材料。
不过,上海物贸称,决定行使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已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资料提交上海证监局。
股民着手准备索赔
对于这项处罚的进展,此后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称暂无新的进展。同时,提示:“如公司因该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如公司未被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暂停上市。”
这也意味着,能否申诉成功,对于上海物贸而言是件生死攸关的事项。
不过,公司的申辩行为,未能阻止股民决定维权的信心。有证券律师对《证券日报》介绍,根据证监会的初步调查结果,上海物贸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连续四年虚构资产和利润,严重欺骗了投资者。2013年10月12日物贸发布被立案调查的公告之后就启动了维权征集工作,“目前已有数十位上海物贸和物贸B的投资者在我们这里办理维权登记,我们将在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之后,立即全面启动索赔工作。”上述证券律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