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近5亿地震险金
- 发布时间:2015-03-11 07:1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刘小菲
一场地震让业绩低迷的水电站“雪上加霜”,也让电站所有者广安爱众(600979,SH)业绩大幅“变脸”。当诸多投资者寄望于5亿元地震保险金时,保险公司与广安爱众却陷入了合同纠纷。
昨日(3月10日),广安爱众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爱众)收到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云南分公司)、农行昆明盘龙支行合同纠纷仲裁受理案件通知书,该合同纠纷涉及约5亿元的地震保险赔偿金。
据了解,这笔保险赔偿源于去年8月的云南鲁甸地震,昭通爱众红石岩水电站被严重损毁。
震后,昭通爱众向太平洋保险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约5亿元赔偿金未果,后经反复沟通仅赔偿1500万元。受地震影响,广安爱众全年业绩由盈转亏,2014年预亏1.4亿~2.4亿元。
对此,太平洋财险云南分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总公司还没有收到仲裁通知,分公司也不了解相关情况,下一步肯定会与客户沟通。而广安爱众方面则表示,都是按照保险程序来,不到一定的程度,也不会走上仲裁。
2014年8月3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处于震区的昭通爱众,设备和房屋受到损失。
昭通爱众发电水电装机容量8万千瓦,广安爱众持有76.61%股权。昭通爱众发电为电站资产购买了财产保险及附加地震险,震后不久,广安爱众就开始协商保险公估机构开展保险理赔,希望将昭通爱众发电损失降到最低。
然而,理赔之路并不顺利。昨日,广安爱众公告称,昭通爱众收到昆明仲裁委员会《关于昭通爱众发电与太平洋财险云南分公司、农行昆明盘龙支行就保险合同纠纷仲裁申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昭通爱众申请裁决太平洋财险云南分公司支付申请人保险赔偿金4.93亿元,以及先予支付保险赔偿金部分的资金占用费。
按照昭通爱众与太平洋财险云南分公司、第三人农行昆明盘龙支行签订的《保险协议书》,保险标的资产清单原值为5.54亿元人民币,保险金额为5.08亿元,保险期限为1年,保费29.46万元。
对此,太平洋财险云南分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经询问总公司,总公司表示未受到仲裁相关文书,而分公司理赔部门并不清楚相关情况。
广安爱众称,早在2014年10月,其根据红石岩水电站现场勘验并附加明确损毁证据,书面提出先予支付保险赔偿金3.64亿元的请求。但后来太平洋财险云南分公司出具《理赔联系函》明确不予预付。此后,经反复申请与沟通,才分两次共支付1500万元。
高达近5亿元的保险赔偿让广安爱众投资者为之振奋。而广安爱众公告显示,本案尚未审理,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事实上,此前广安爱众曾发布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在-14000万至-24000万元之间,而上年同期业绩公司净利润为7931.09万元。广安爱众称,昭通爱众遭受云南鲁甸特大地震正是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
在广安爱众收购该电站之前,受云南电网电价偏低、持续干旱和还贷压力大的影响,红石岩电站的效益就没有发挥出来。从2008年至2011年,红石岩电站累计亏损超过1亿元。2010年,广安爱众斥资1.18亿元拿下红石岩水电站的控股权,随后对其进行了增资及改建。
自广安爱众入主红石岩水电站以来,该电站业绩始终低迷。广安爱众年报显示,昭通爱众2013年净利润亏损2783.21万元,2014年上半年亏损446.57万元。有投资者分析称,如若广安爱众获得该笔巨额赔偿,其电站收益也将实现“逆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