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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双保险 对A股市场有什么影响?

  • 发布时间:2015-12-07 07:33:56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菲

  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4日晚间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起,A股市场将正式步入“熔断时代”。此前,A股市场已经对个股采用了涨跌幅限制的“隐形熔断机制”。对于近年来频繁遭遇剧烈震荡的A股而言,熔断机制与涨跌停板并存,会为市场本身和投资策略带来哪些变化?

  涨跌停制度外为何还要设熔断机制?

  所谓“熔断”,即在交易过程中当价格波动幅度达到某一阈值时,交易将暂停。好比安装在电路里的保险丝,会在电流异常时自身熔断,以保护电路安全运行。

  平安证券统计显示,2014年初至今年10月末,沪深300指数有25个交易日触发5%或7%的熔断阈值,其中后者高达11个交易日。

  以遭遇史上罕见剧烈波动的今年7月为例,按照目前出台的相关规则,几乎平均每两天触发一次熔断,每四天需要暂停一天交易。反过来说,如果当时已有熔断机制,其提供的“冷静期”可能帮助A股市场防止价格“恶性变化”,从而降低波动的频率和幅度。

  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分析认为,熔断期间市场参与者可以重新理性考虑和评估有关信息,信息的充分扩散和吸收有助于限制市场的过度反应,降低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

  在此之前,A股市场已经对个股采用了涨跌幅限制的“隐形熔断机制”。为何还要推出指数熔断机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设计理念上来看,涨跌停板制度的确与熔断机制有相似之处。但前者只针对个股,在股指出现剧烈波动时,难以对全市场情绪起到控制作用。

  事实上,今年以来A股频繁出现的“千股跌停”现象,已经充分暴露出个股涨跌停板制度的缺陷。此外,涨跌停板制度仅针对股票现货市场,面对恐慌情绪在期现两大市场之间的跨市场蔓延则束手无策。

  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表示,正因为当前包括涨跌停板在内的交易制度在防控风险方面存在不足,有必要在资本市场中再引入熔断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抑制恐慌的传染,维护市场的稳定。

  触发熔断阈值概率有多大?

  熔断机制诞生后,涨跌停板制度何去何从?三家交易所表示,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涨跌停板与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杠杆类业务风控措施、市场监察指标等现行制度安排衔接,对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影响也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取消或放宽涨跌幅限制。这意味着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熟悉的涨跌停板和陌生的熔断机制将并存,共同承担稳定短期市场价格的功能。

  熔断机制与涨跌停板并存,会对A股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无疑是当下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在多数市场人士看来,作为成熟市场的通行做法,熔断总体有利于平抑市场非理性扰动,但对其整体趋势影响有限。

  从熔断机制的标的来看,沪深300指数汇聚了大批大盘蓝筹股,本身波动性就小于市场总体水平,更远低于中小市值个股群体。排除今年的极端情况,未来沪深300指数触发熔断阈值或是“小概率事件”。

  此外,熔断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思考判断短期行为的时间,降低极端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但当市场处于下行过程时,熔断机制可以拉长下跌的时间,并不会改变下跌的趋势。

  遇到大跌还有机会跑吗?

  面对极端行情之矛,祭出熔断之盾,其核心是触发涨跌幅阈值时暂停交易,为投资者在市场大幅波动时留出“冷静期”。对其运作模式,部分投资者也并非完全陌生,一段时间内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已有熔断机制的雏形。

  2014年起新股上市首日一度实行两次临时停牌机制,例如,某新股开盘价为10元,那么当其盘中成交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1元,或者下跌达到或低于9元时,该只股票将被临时停牌1小时;复牌后,如盘中成交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2元,或者下跌达到或低于8元时,该股票将被临时停牌至14时57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股发行价压低的背景下,首日两次临时停牌机制一度导致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多数新股仅成交寥寥数笔后便触及上限,全天大部分时间处于临时停牌状态,投资者想买买不进,中签者即使想卖也无法卖出。

  根据三家交易所指数熔断的规定,沪深300指数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将暂停包括股票及基金等股票相关品种的交易可能至收市。大面积的暂停交易同样带来流动性的隐忧,个人投资者袁明向记者表示:“指数到7%所有票就都不能交易了?之前大跌还能排队跑,以后是不是排队的机会都没了?”

  对此,机构人士蔡童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极端行情下A股10%涨跌幅限制下阈值过低及“跌停板的价格引不出足够的成交量”。目前,美国市场个股并无涨跌幅限制,韩国市场今年6月15日起涨跌幅限制从15%放宽至30%,相应的其阈值设置的选择空间较大,分别设置了8%、15%及20%三个阈值,只有当指数下跌超过20%才暂停交易至收盘。

  在A股市场,在保留10%涨跌幅限制的前提下,可选的指数熔断阈值有限。部分市场人士认为,现有阈值较低,触发次数可能较多,且两档阈值间隔过小,可能连续触发,建议仅设一档阈值,或提高阈值至6%、8%,也可考虑扩大阈值之间的差距。

  为何上涨过快也要“熔断”?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只设下跌熔断,而是双向熔断。监管层表示,“境内市场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散户为主,价格双向波动较大,既出现过恐慌性下跌,也曾出现过快上涨,包括因事故导致市场短期大幅上涨的情况”。

  此处的“事故“在业内人士看来自然指向光大乌龙指事件。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错误发出234亿元的买单,成交72亿元,导致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等权重股一度涨停,但当日便几乎吐回全部涨幅,上证综指一度上涨5.96%但最终收绿。对于涨停板追涨的投资者,K线图上突兀的上影线意味着将近一年时间以后方能解套。

  可见,呼吁冷静的并非只有杀跌,也基于“追涨”。历史来看,熔断机制的引入也仅仅是开始,监管机制与市场运行需双向反馈。美国、韩国市场的熔断阈值及暂停交易的时间等均在推出后有所调整;类熔断机制的新股上市首日两次临停机制也在实行数月后便遭取消,以确保新股的交易时间。对于蔡童等业内人士所表达的隐忧,证监会表示,“将在今后的制度完善过程中,结合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继续深入研究论证”。

  从股市运行的规律来看,指数涨跌虽受到情绪因素的一定影响,但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面三大驱动因素。从这个角度而言,在适应熔断机制的同时,投资者仍需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表现,以及相关政策的调整、流动性的变化。

  即将过去的2015年,面对期现两大市场罕见剧烈震荡,管理层加快了调整相关机制和规则的步伐,力求形成常态化的波动调节机制。而在业界看来,在持续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仍需通过推进注册制改善供求关系、引入长期资金平衡投资者结构,为资本市场进一步“减震”“稳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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