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券商再出资支持证金 目前新增资金已超300亿
- 发布时间:2015-09-02 03:26: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杨菲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再度从券商获得资金支持,多家券商发布公告参与或继续出资划归证金公司。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西部证券、太平洋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国海证券等多家券商发布公告。据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新增资金已超过300亿元。
9月1日,国泰君安午间公告称,将按公司2015年7月31日净资产20%的比例出资投资权益类证券(含2015年7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按公司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15%比例的出资);并相应提高自营业务规模。按照国泰君安此前公布的未经审计的7月财务数据,净资产的20%约170.14亿元。
中信证券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已同意公司继续与证金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业务,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4亿元,合计投资金额为211亿元。海通证券公告显示,公司新增出资额44.57亿元。
长江证券公告表示,同意新增出资7.9147亿元人民币,划至证金公司设立专门账户,先后出资总额为2015年7月底净资产的20%。按照2015年7月底净资产的20%计算,长江证券先后共出资31.3850亿元。
西部证券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15年度的自营业务最大规模由70亿元调整为95亿元,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实际情况分步投入。
东方证券晚间公告称,在前次调增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进一步调增该项业务额度不超过16亿元,前次与本次调增的权益互换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2015年7月底净资产的20%。
太平洋证券、国元证券、国海证券、东北证券等公司则是此次加入的新军。太平洋公告表示,董事会同意以7月末净资产20%(即14亿元)出资,由证金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统一运作,用于投资蓝筹股等。
国元证券公告显示,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证金公司进行收益互换交易,出资金额为2015年7月末净资产的20%即36.8亿元。此外,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自营投资总规模为不超过105亿元,该额度不包括公司因融资融券、承销、质押回购等各类自营予以支持的业务所发生的持仓占用的资金规模。
国海证券公告显示,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15年7月31日净资产的20%,即人民币24.64亿元出资,由证金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统一运作,参与购买蓝筹股等;同时同意公司提高公司证券自营权益类投资规模从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30%提升至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
东北证券公告显示,董事会同意公司以7月末净资产的20%,即人民币20.5亿元出资,与证金公司进行收益互换交易。
7月初,国泰君安等21家券商(含18家上市券商和安信证券、齐鲁证券)同意以2015年6月末净资产15%的比例,合计出资不低于1200亿元用于投资蓝筹股ETF,实际划拨到证金公司账户超过12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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