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创业板将设差异化上市条件
- 发布时间:2015-10-20 13:47: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杨海波
创业板运行六年来,各项基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更加贴近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特征需求和产业规律。为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深交所推动创业板在准入门槛、再融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优化。其一,积极配合和推动创业板IPO制度改革,降低财务准入门槛,取消了盈利增长要求;其二,构建有创业板特色的再融资制度,率先实行小额快速再融资;其三,研究并推动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及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未来,在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背景下,创业板将会设置差异化的上市条件,淡化以盈利为单一指标的估值理念,更加贴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和现实需求。通过增设一套营业收入规模的指标和一套市值指标,适应目前尚未盈利但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投资者认可其价值的企业上市。同时,创业板也正在积极研究目前在海外上市的企业拆除VIE相关问题,力争能以更高的包容度迎接红筹企业回归,也让国内投资者得以分享企业高速成长的收益。
同时,深交所将发布行业披露指引,提高公告针对性有效性。部分创业板公司属于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企业,与传统制造企业差别较大,投资者对此类企业所披露信息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从行业角度进一步规范、细化创业板信息披露要求,深交所在广泛征求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广播影视行业和生物医药行业为试点,于2013年1月发布了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和第2号。2015年,创业板完成了影视、医药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修订,并对外发布了光伏、节能环保、互联网游戏、视频、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的指引,行业指引规范体系初步成型。
自创业板试点信息披露直通车以来,试点实施效果明显,显著提高了试点公司的披露效率和披露质量。2015年6月1日,直通车范围进一步扩大,创业板所有上市公司均纳入直通公司范围,对于新上市公司,上市之日起即被纳入直通公司范围。通过整体推进信息披露直通车,有利于培育市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意识和水平,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市场约束和自我规范,提升监管效能。
未来深交所将持续提高工作透明度,全面实行阳光监管。创业板一直将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一是建立上市公司承诺事项数据库并对外公开。截至2015年9月25日,创业板公司共填报并披露承诺事项7101项。通过系统自动监控与投资者投诉反馈线索,形成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承诺的有效监督机制。创业板还将加强对违反承诺的失信行为的事后监管,净化市场环境。二是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现直通披露,披露后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向公司发出问询函,公司及时披露问询函及回复意见。三是选择市场较为关注、质疑较多的公司,部分公开交易所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及公司回函,回应市场质疑。此外,创业板还开设了专门的窗口,向市场公开深交所的监管措施、业务办理进度等信息。
深交所表示,创业板的最大机遇来自中国经济转型,它为创业板提供了坚实的发展基础。同时,创业板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也为中国经济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六年来,众多创业板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同时,也需看到创业板基础制度仍存在亟待完善之处。未来,创业板市场仍需加快改革的步伐,大力完善各项市场基础制度,持续深化对创新、创业的示范、引导作用,成为服务和引领中国经济新常态的重要力量,为创业创新搭建更大的平台,成为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