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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义:推进第二和第三层次养老金制度建设

  • 发布时间:2016-04-23 02:47: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倪铭娅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22日在“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实践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在进一步巩固和改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加快推进第二、第三层次的养老金制度建设是完善我国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任务。

  胡晓义表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层次获得了长足发展,第二层次企业年金有较快发展,规则逐步健全,市场化运营闯出了一条新路,这个方向是应该得到肯定和坚持的,但也存在着覆盖范围和基金规模较小的情况。总体判断,这一层次在全局上还没有或者难以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职业年金刚刚起步,功能设计上又承担着制度转轨的过渡性功能,刚性虽强于企业年金,但运营商比企业年金复杂,需要更周密的设计和更精心的操作。第三层次养老保险现在基本上是空白,发展空间巨大。

  胡晓义认为,政府在推进基本保障制度基础上,有责任开辟多种渠道,帮助民众在养老保障上形成合理预期,理性安排个人终生财务平衡,实现家庭代继赡养和社会互助共济。这也是合理调整体系结构,增强制度可持续性的要求。他表示,养老保险制度只有在多层次上做出均衡发展,才能提高整个体系的延展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这也是发挥市场功能、满足差异化需求的必要。社会越发展,需求越多元化,基本养老保险不可能、不应当、不需要满足所有需求,超出基本层面的差异化需求,应当用市场方式、市场机制、市场资源来满足。关键是政府不要过高估计自己的直接供给能力,应当善于运用市场手段配置资源。

  胡晓义建议,可以考虑提高企业年金实施强度。现在企业年金制度是自愿性的制度安排,过去实践证明这是正确的。现在可以考虑结合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让渡一部分空间给企业年金,把企业年金完全自愿变成自愿和强制相结合的制度安排,并迅速普及。另外,职工提高养老所得预期。这种设想不是没有难点,特别是当前有些单位连基本养老保险费都欠交、漏交,如果变成企业年金制度欠交的话,会直接损害职工利益。怎么增强强制性,需要做出安排。

  他同时建议,养老保险顶层设计中要有一个合理的结构,应对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间的比例关系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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