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 告
- 发布时间:2016-03-19 00:43:30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钢琴”)于2016年1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3,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单位: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广州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全国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珠江乐器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五个方面,其中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计划投资64,683.93万元,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撒堡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19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增城区土地房产交易所于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3月1日在增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对地块编号为83101216A15074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经公开竞价,恺撒堡公司竞得上述地块,宗地图编号为永宁G2015074号,宗地坐落于增城区永宁街白水村、九如村,面积为175,530.26平方米(合263.295亩),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成交价款为1.13亿元。
近日,恺撒堡公司与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出让人: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83101216A15074号
3、宗地面积:175,530.26平方米
4、土地位置:增城区永宁街白水村、九如村
5、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6、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高于516772.5平方米
7、建筑容积率:不高于3.0
8、建筑密度:不高于45%,不低于35%
9、绿地率:不高于20%
10、出让年限:50年
11、成交价格:1.13亿元
二、签署出让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珠江钢琴的发展规划,珠江钢琴本部渔尾西路厂区拟将改造建设为文化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其中,通过对部分现有厂房和办公区域进行改造装修,打造文化创新创业孵化器,引入音乐文化、文化艺术教育、艺术创作、影视传媒、动漫游戏、广告、互联网等大文化行业的新兴企业;另外,将厂区部分低层建筑及临道路建筑建设成为孵化器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毕后可同时孵化300-500家文化创新创业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日后本部渔尾西路厂区现有生产相关部门将连同公司其它厂区生产线分期迁入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基地,使公司钢琴业务实现零部件统一配置,实现内部资源优化。恺撒堡公司本次成功竞得地块后,为建设珠江钢琴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厂区提供了保障,对企业实现战略规划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珠江钢琴将结合企业钢琴主业发展规划,对增城基地的产能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增加中高端钢琴产能,并开展传统声学钢琴进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体系的差异化,推动高端钢琴产品销量提升,将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乐器文化产业基地,建成后将形成全球最大的乐器制造中心、全球领先的乐器研发中心、全球最大的乐器展销中心、全国最具影响力的音乐文化中心。
三、其他事项
恺撒堡公司将按照出让合同的规定尽快办理后续工作,在出让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需公告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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