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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发布时间:2016-01-04 02:23:03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会议透露,明年我国将再选择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将分散零碎的承包地通过互换或流转等方式集中归并,从而解决地块细碎化问题。

  自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土地改革步伐明显加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涉及包括改革进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肯定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权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问题等,而其中农村土地流转正是重中之重。兴业证券认为,一系列政策均指向土地流转将于2016年提速,中央支持农业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的态度十分明确。

  从中期来看,随着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用土地资源流动性将会得到有效的改善,并且带来新一轮的价值重估。相应的,拥有土地资源公司也有望获得资产重估的机会。广发证券认为,农垦公司将是土地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农垦改革主要有两个核心,一是垦区国有产权体制改革,二是农垦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而早在2015年的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此《意见》主要围绕五大内容制定了二十三条细则,其中关于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的内容超出市场预期,也为后期垦区土地资产注入和土地整合扫除了障碍。

  长江证券也表示,改革将对垦区企业形成实质性利好。首先,农垦应实现政府职能与经营性资产相分离,未来农垦系统优质的农场、企业等资产有望整合注入上市公司平台。其次,按照“股权多元化”的改革方向,垦区企业将吸引民间资本入驻,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激发垦区企业活力。最后,按照“农场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垦区土地租金将实行市场化定价,有利于释放土地盈利空间,体现土地合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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