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 解冻)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2-29 20:30:59 来源:上交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股东披露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等事项,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及时向投资者揭示相关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进行了修订,现予以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全文可至本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法律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做好信息披露及业务操作申请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