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设电视院线运营公司
- 发布时间:2015-06-15 00:56:29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歌华有线6月14日晚间公告称,拟联合中影、阿里巴巴等6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
公司同日公告,近日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业务、资本等方面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包括建设电视院线中影专区,合作投资影视剧作品等。
共设电视院线公司
根据公告,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其中,歌华有线投资3.1亿元,持股比例62%;中影投资、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分别投资5000万元,占比10%;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投资3000万元,占比6%。
同时各方确认,阿里巴巴作为主运营方负责电视院线运营公司筹备组的运营、实施工作;电视院线运营公司成立后由阿里巴巴选派推荐的人员出任第一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
据悉,歌华有线拟采取两层架构设计,即公司将分别牵头发起设立中国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电视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国电视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即中国电视院线的运营公司。待中国电视院线控股公司成立后,歌华有线将所持有的中国电视院线股份公司的62%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电视院线控股公司。
2014年12月,公司联合全国30余家省市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共同成立了“中国电视院线联盟”,并与30个省市签署电视院线业务合作协议,依托各家省市的高清交互平台,开辟传统电影院线之外的第二大电影发行市场。
打造新型媒体集团
在业务合作方面,歌华有线和中影拟合作建设电视院线中影专区、互动点播系统(NVOD)、影视剧宣传推广及译制片引入及其他项目合作;资本合作方面,双方将合作投资优质影视剧作品的创作和发行、投资设立影视版权投资基金及中国电视院线项目的股权合作。此外,双方将积极探讨在中影以电影文化为主题的北京怀柔区土地项目中展开合作的可能。
公告称,公司积极参与中影股份作为出品方、发行方的影片投资。目前公司已签署投资协议的影片为《大唐玄奘》,公司投资额占该片投资总额的10%;《中国推销员》,公司投资额约占该片投资总额的10%;《我的战争》,公司投资额占该片投资总额的15%。
歌华有线表示,与中影开展战略合作,双方资源互补,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打造多终端、跨媒体的优质内容平台,通过有线网络高清交互平台、互联网平台以及手机电视等渠道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内容服务和更高品质的产品,扩大用户规模、提高用户黏性和附加值创造,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跨地域、跨网络、跨终端发展,打造新型媒体集团。
近年来,歌华有线积极加速布局新媒体、三网融合领域,逐步实现从传统的电视网络运营商向新媒体综合内容服务平台转型。公司通过电视院线,整合地方运营商和上游内容服务商资源,实现跨区域业务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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