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和创业“两手都要抓”
- 发布时间:2015-06-10 02:30:56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0多年以前我国是强大的农业经济国家,我国的晋商和徽商的足迹几乎遍布全世界,但是后来为什么落后?除了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实际是因为我国工业经济基础落后于其他国家。回头分析晋商与徽商的交易模式,他们从事的都是农商,属于农业经济范畴的创新。
20世纪是工业经济蓬勃发展的世纪,然而在20世纪50-90年代,日本是典型的工业经济后发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花了美国二分之一的时间和美国二分之一的投资,完成了美国50年的工业经济历程,在20世纪70-80年代,日本大有取代美国成为头号经济强国趋势,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在新兴高科技产业发展上远远超过了日本,今天仍然是世纪头号经济强国。同样依据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以现代高科技产业为支柱的经济,决定了国家今天的地位。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基于高科技企业的创业,由于有着巨大的成长空间和利润的诱惑,其他人纷纷跟进创业逐渐形成了今天新经济。
依据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传统经济学理论将我国的经济现状划分为二元经济结构,显然已经不足以解释今天的经济现实。我们认为我国的经济结构应该是三元的经济结构,即:落后农业(是指工业化的水平和高科技化的水平低下),健全的工业制造体系(是指工业体系完善但主要是外向型制造业,该制造业对于我国农业的工业化作用很弱),有一定先进性的高科技产业的经济结构(是指已经具有一部分世界先进的科技和产业,这些高科技产业与发达国家比,起步晚、规模小,并在世界上处于劣势)。为此我国要建设创新的国家,除了要加强对于创新的支持之外,更要加大对于创业的支持力度。所有经济发展的经验都说明,资金支持是最佳最优最好的支持。经验证明:从资金的性质上分,政府对于创新的资金支持主要是财政支持,政府对于创业的支持主要是基于风险投资为核心的金融体系支持。
我们站在区域经济的角度(是指以国家为界限和一国国内不同区域)来分析创新和创业的区别。在世纪范围内,发达国家高科技产业发展带动经济高速成长,必然引来其他国家的效仿,其他国家在没有这类产业的环境中,通过自主性创业形成企业,进而逐渐发展成为高科技产业,带动其本国经济成长。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果没有这类产业,后来发展出的该产业,这个过程也应该称之为“创业”。在一个国家内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没有该类产业的地区,后来发展出了这类产业,这个过程也可以称之为“创业”。
由此结合熊彼特经典的创新理论,以及从历史的角度分析科技—产业—经济的关系,我们得出结论:创新是基于一个企业存在的前提下,该企业从事的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各项活动。而创业则是该企业不存在的前提下,经过一系列创新之间的组合,进而形成一个企业的技术经济过程。两者的内在机制都是创新,但是创新基础和过程以及风险特性都是不同的。我们通常讲的企业创新就是符合基于熊彼特经典创新理论上的创新特征,而我们通常讲的创业就是基于创造一个新兴企业乃至一个新兴产业的技术经济过程,显然创造一个新兴企业远比企业创新的风险要高。即从科技与产业以及经济之间的关系角度分析,创新与创业既有天然的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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