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体系改革的基本内涵
- 发布时间:2014-12-22 00:52:16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实质性问题而展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马克思曾说过,资金是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金融资源不仅是各种经济资源的重要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在现代经济运行和发展中,金融资源配置的取向、格局和方式直接引导和制约着其他经济资源的流向、流速、布局和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体系改革不仅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且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进程和成效等有着至关重要的机制作用。
金融体系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关系决定了,一方面金融体系改革应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的取向、重心和内在要求而展开,应紧紧围绕中国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需要而展开,因此要始终坚持服务于实体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这一基本点;另一方面,金融体系改革又必须充分发挥经济改革中的先导作用,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和改变金融资源配置的取向、流速和格局,引导其他经济资源的配置状况调整和改变,提高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由此,既充分反映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又充分体现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应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言,强调的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这一经济体制中的核心问题。在金融改革中,这一核心问题也是存在的,同时由于金融领域中盛行审批制,这一问题更加突出更加严重。就此而言,金融体系改革需要正确处理好货币政策调控、金融监管与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方面决定性作用之间的关系,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发挥作用并且能够解决的问题,应交给金融市场去解决,不应由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代劳,以改变政府部门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
但在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中也还存在另一个特殊且突出的问题——间接金融为主的体系。所谓间接金融为主的体系,是指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中的各种金融资源主要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存贷款机制进行配置的格局。截至2014年9月,中国金融90%以上的资源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存贷款机制(或类似于存贷款机制,如信托、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保合作等)进行配置,由此提出了金融体系改革中一个根本性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金融体系改革的方向上,是走一条继续坚持间接金融为主从而依然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之路,还是走一条改革间接金融为主的体系,从而发挥金融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之路?如果是前者,实际上谈不上金融体系的改革,所涉及到的主要是一些单项金融改革的内容;如果是后者,则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将是金融体系重新再造的过程,它将深刻影响到金融体系的各个方方面面。
有关金融体系是商业银行主导还是资本市场主导(或称为“是以银行为基础还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讨论,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美国金融创新。此前,美国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配置的金融资源占主体地位;但在上世纪80年代金融脱媒的背景下,随着直接金融的快速发展,以银行信用为基本机制的存贷款在金融总资产中所占比重快速降低,美国金融业界(包括实务界和理论界)提出金融体系向何处去的问题。一些人认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吸收存款中处于硬约束状态,在发放贷款中处于软约束状态,这决定了它们将是20世纪的“金融恐龙”(即行将灭亡);另一些人强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快业务转型以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此后30多年,美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贴近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积极展开产品创新,有效实现了资产结构调整、业务转型和盈利模式的转变,构建了以资本市场为基础,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现代金融体系。
在欧洲大陆,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后,以德国为代表的商业银行也在快速实现资产结构调整、业务转型和盈利模式转变。在存贷款占比快速降低的条件下,积极拓展非生息业务,充分运用各种金融机制,根据客户要求变化和资本市场发展要求,将业务重心转向了存贷款之外的各种金融产品运作,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建立了全能银行业务模式。
中国尽管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就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债券,提高直接金融比重,但15年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格局并无根本改变,且有着越加严重的趋势。近年来,这种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以存贷款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缺陷暴露得更加突出,不仅引致了经济和金融运行中的一系列矛盾和弊端,而且给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留下了一系列严重的隐患,为此,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体系已到非改不可的程度了。
中国的金融体系改革,要发挥资本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由此,必须改变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以存贷款为主体的间接金融架构,建立以“直接金融为主、间接金融为辅”的现代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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