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应加大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力度
- 发布时间:2014-09-03 00:56:25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张玉洁
中国海诚是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上唯一一家实施两次股权激励的央企上市公司。中国海诚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马志伟表示,中国海诚以往的股权激励效果良好,公司希望继续实施股权激励。随着股权激励实施占比之和已逐渐逼近国资委设定的10%上限,他呼吁相关审批层能加大股权激励力度,从而促进轻资产行业上市公司进一步成长。
荣正咨询合伙人、执行总经理何志聪认为,作为央企上市公司,中国海诚在股权激励方面创造了样本。首先,中国海诚连续实施了两期股权激励,在目前央企上市公司中仅此一家;其次,中国海诚每次股权实施数量均超过总股本1%。
中国海诚是设计院改制后上市的第一家企业。公司是一家工程型和设计型企业,人才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决定性意义。公司上市的目的之一即是通过市场化的激励方式留住人才,中国海诚分别在2011年12月和2013年12月推行两批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批股权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等共计154人,对应股票数量399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14亿股的3.5%,行权价18.21元。行权条件一是行权前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二是行权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第一期股权激励将于今年5月行权。
公司近期获批的第二批股权激励计划,在激励范围和力度上有所增强。根据预案,公司授予269名激励对象799.03万份股票期权,获授额度占总股本的3.89%,授予时间为2014年3月3日,行权价格为14.59元。公司两次合计激励对象408人,占公司总人数8.89%;涉及股份1517.2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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