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优先安排保障房建设用地 做到应保尽保
-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2012-03-07 16:40
- 打印 | 转发 | 评论
中国网3月7日讯 3月7日下午,发改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在中国政府网就《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交流。李朴民表示,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李朴民表示,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通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2011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043万套,超额完成开工1000万套的目标任务;基本建成432万套,为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开了个好头。
李朴民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的第二年,是在建工作量最大的一年,也是开工、竣工、分配、管理任务并重的一年。在充分听取地方意见的基础上,中央与各地签订了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年计划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
李朴民表示,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中央将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地方政府也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增加公共预算安排规模等政府财政性资金。拓宽筹资渠道,创新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第二,提高规划建设和工程质量水平。要优化建设项目规划布局,提高设计水平,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切实把加强质量监管贯彻于建设全过程,推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建成。
第三,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明确保障对象,规范准入审核,完善公示轮候,严把关键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加强使用管理,严查骗购骗租行为,健全退出机制。
第四,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质量管理,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期开工、如期建成、质量可靠、分配公平。
- 来源:中国网
- 编辑:栗天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