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立吁请合法化民间借贷 最终“让其消失”
-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2012-03-0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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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立。中国网记者 姚毅婧 摄
中国网3月5日讯(记者 姚毅婧)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在接受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专访时建议,国家必须规范民间借贷,设立专业的金融机构来代替它,最终使其“消失的无影无踪”。
郑新立表示,必须要让民间借贷的每一步运作都“浮出水面”,这样才能使得民间借贷进一步合法化、规范化。
“目前中国的民间借贷不合法地方很多。 比如,民营经济进入市场的门槛太高。”郑立新同时指出,2010年国务院13号文件明确规定,允许民间资金发起设立各类所有制的小型金融机构,但是这个至今还没有得到落实。“落实国务院13号文件的规定,就能做到合法化,我很希望能尽快落实。”郑新立说。
郑新立建议,设立规范的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这样,民间借贷就会自己消失,因为会有新的合法的金融机构来代替它,高利贷从此也会无影无踪”。
- 来源:中国网
- 编辑:闻育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