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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推销国寿保险难拒绝 连买3份80岁才回本

  • 发布时间:2016-03-05 08:22: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小菲

  近日,新浪金融曝光台收到来自湖北省孝感市何太太对于中国人寿的投诉。2015年,何家夫妇认识了居住在楼下的中国人寿代理人李女士。何氏夫妇俩人都未曾置办过保险,且家中有一个两岁半的孩子时,李女士开始建议何家夫妇购买保险。

  2015年5月27日,何家夫妇应李女士之邀,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感恩回馈座谈会。40多分钟的讲座之后,夫妇二人准备启程回家。李女士拦住他俩并告知说当天现场购买保险,可以获赠一张港澳七天游门票,因为是熟人,到时有多余可以再送夫妇俩一张。

  碍于面子,不好拒绝,当晚何家夫妻二人分别购买了一份保险组合,包括:“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和“国寿金帐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二人的保险金额均为25000元,周太太缴纳保费5861.88元,何先生缴纳保费5879.95元。

  几天后的晚上,李女士来到夫妇家中,拿来保险合同让签字。夫妻二人同意在保单上签名,但是据何太太回忆,李女士并没有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也没有展示产品说明书之类,保单上面38字风险提示语——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也是李女士代为签写。购买完之后两人对所投保险产品仍然一脸茫然。

  李女士还特地叮嘱夫妇俩几天后会有回访电话,并说这个回访电话无关紧要,只要回答知道了、明白了即可。何太太向新浪财经表示,自己确实在三天后收到回访电话,由于正在洗衣服,也听不清楚电话里在说些什么,于是回答“好”、“是”。

  2015年10月份,何氏夫妇再次应李女士之邀,前往参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回馈老客户的座谈会,李女士事前告诉夫妇俩会上将有丰厚礼品相送。会上,国寿的讲师介绍了一款超高收益的保险产品,年投资1万元,能收益一百万,还有意外保障、重大疾病保障,也可以当孩子的教育基金、婚嫁基金,讲师讲完之后便鼓动在场的参会者购买保险。

  周太太回忆称当时所带钱不多,所以不打算购买。李女士说错过今天现场购买机会将损失几十万,而且还有四件套、紫砂锅等赠送,错过后机会不再来。如果没有带足够钱,她可以帮忙垫付。

  周太太向新浪财经表示,由于当时已经接近做饭时间,夫妇俩便把银行卡交给李女士,让她代为办理。李女士为何氏夫妇垫付了3000元,加之卡中余额10000元,李女士当天为何太太购买了“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和“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保费12888元。

  几天后,李女士拿着合同来到何家夫妇家中,让周太太在合同上签字。和此前一样,38字风险提示语仍然是李女士代为抄写。

  当晚,周太太大体扫了一眼36页纸的合同书,问询“现金价值”是何意思,李女士只简短回答说这是贷款用的,同时嘱咐回访电话只用回答知道、明白就好,然后就可以坐收100万了。

  直到2015年11月底,周太太才把保险合同翻出来看了看,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保险都要等到80多岁才能取回缴纳的钱,且需要连续缴纳保险费十年。5月份办理的那份保险,何先生和她本人,需要分别年缴保费5879.95元和5861.88元,被保险人要等到年满85周岁时才能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350%给付满期保险金。

  10月份办理的保险要求每年缴纳12888元保费,被保险人要等到年满80周岁才能拿回满期保险金(不计利息给付)。

  何氏夫妇认为这跟他们买保险的初衷相违背,找李女士要求退保,李女士认为她本人在销售过程中没有错误,若现在退保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现金价值返还。

  何太太表示,购买两份保险的时候,夫妇二人都问过可否中途退保,李女士承诺随时可退,但是并没有说明退保风险。夫妇俩认为李女士在向他们介绍产品的时候,一味夸大产品收益,并没有说明可能遇到的问题,存在忽悠和欺诈性质。周太太表示现在只希望能够将之前缴纳的(12888+5861.88+5879.95=)合计24629.83元全额退保。

  新浪财经致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公司的李女士,她表示两次大型座谈会上都有清楚的讲解,讲师把该介绍的内容都说清楚了,她本人也做过详细介绍。此外,因为是熟人,且住在一栋楼,低头不见抬头见,她表示自己向何氏夫妇推荐的都是非常不错的产品,现在退保会有不小的金额损失,建议不要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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