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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A828-0037宗地置换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16-05-14 07:31:55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A828-0037宗地由A933-0234宗地置换而来,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再次置换至大浪办事处华韵路南侧,已核发《建设用地方案图》(2009-00X-0007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9-0101号),用地面积9266.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为28300平方米。根据法定图则、城市转地适当补偿范围,对原置换用地进行微调,重新核发了《建设用地方案图》(方案号:2016-01X-0001),用地面积调整为9266.1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A828-0037宗地调整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9266.90平方米;

  2.容积率≤3.05;

  3.总建筑面积:28300平方米,其中厂房24055平方米,办公、宿舍、食堂4245平方米,如建设按规定应计容积率面积的门卫、配电、泵房等配套用房时,其面积指标在厂房面积中扣减,不建则不作规定。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重应≤7%。

  4.建筑高度:多层或高层。

  二、变更后

  1.建设用地面积9266.12平方米;

  2.容积率≤3.05;

  3.总建筑面积:28300平方米,其中厂房24055平方米,办公、宿舍、食堂4245平方米,如建设按规定应计容积率面积的门卫、配电、泵房等配套用房时,其面积指标在厂房面积中扣减,不建则不作规定。

  4.建筑高度:≤60米。

  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5月14日-2016年5月2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址: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2.项目用地现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3335773 传真:23335701

  附件:用地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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