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曾行贿办案人员
- 发布时间:2016-05-12 09:32:02 来源:滨海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11日,“河南大学生掏鸟被判十年半”案件当事人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和该案另一被判刑青年王亚军的父亲王不井,于10日下午主动向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自首,称他们在该案中向辉县市公检法办案人员及领导多次行贿。
闫爱民说,自2014年其儿子闫啸天因掏鸟被抓直至被判刑后,他和王不井曾多次向辉县市森林公安局、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以及辉县市人民法院的相关办案人员或领导行贿,数额从几百到数万,行贿形式有现金、购物卡和电话缴费等。
闫啸天原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2014年7月,他和朋友王亚军猎捕了多只燕隼并卖掉。之后,闫啸天因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被辉县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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