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规范电视剧宣传 不得炒作“未删减版”
- 发布时间:2016-04-29 08:32:04 来源:成都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前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以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曝光。《通知》对电视剧宣传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各电视台、视听节目网站以及电视剧制作机构,不得以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未删节版”“被删片段”等概念进行炒作。
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副秘书长余飞表示,只要经过广电总局的审核,不管在哪个平台播出的电视剧内容应该都是一致的,“所谓的大尺度只是宣传噱头。”
广电总局的这份《通知》再次要求,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此外,《通知》还要求,片尾播出演职人员表时不得插播广告。据《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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