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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地税联合推出十项措施,全面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 发布时间:2016-04-26 06:31:4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广州国地税联合推出十项措施

  全面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5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试点将扩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改革全面落地在即,在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下,如何落实税收政策,提升服务水平,释放改革红利,确保减税“礼包”惠及试点企业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

  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实际需求,广州市国税局、广州市地税局日前联合推出全面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十项措施。广州市国税局局长杨伟文、广州市地税局局长揭晔表示,十项措施全面覆盖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话题,是对广东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八项服务承诺的具体落实和细化。

  确保政策落地,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所以我们把促进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列为第一条措施,这也是纳税人普遍关注的问题,我认为确保政策落地是关键”,广州市国税局局长杨伟文说。在具体措施方面,广州市税务部门将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纳税人的需求,提高政策落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广州税务部门已大规模开展各类培训,实现政策培训、发票供应、申报软件三个“百分百到位”,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所有行业都可以抵扣,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抵扣链条全部打通,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不是空话”,杨伟文说。统计数据显示,广州从2012年推进营改增试点以来,已累计为企业减税287亿元,减负面达到98%。在此红利下,广州营改增企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据了解,此次营改增受益最大的是生活服务业,过去营业税税率是5%,由于生活服务业中的中小企业基本都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改革后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由5%降到3%,税负下降了40%。

  个人二手房交易税率“平移”,税负降低

  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次将自然人纳入增值税范畴,个人转让二手房将改征增值税,税负是否降低?手续如何办理?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广州市地税局局长揭晔表示:“这两个问题不用担心。个人二手房税收政策涉及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税务部门对相关问题一向是高度重视,谨慎处理。税务总局已经明确,营改增后要确保‘一个降低三个不变’:‘一个降低’是指个人二手房交易在税收负担上略有下降。原先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平移过来,过去营业税税率5%,现在改征增值税征收率依然是5%,而且由于从价内税转成价外税,平移后二手房交易税负还略有降低。‘三个不变’是指个人交易二手房涉及的办税地点、办税流程和征收机关保持不变,国家税务总局明确,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也就是俗称的二手房交易和自然人出租屋业务,仍委托地税部门代征、代开发票。我们承诺,营改增后,相关业务所有办理手续维持不变,最大程度地便利纳税人。”

  针对二手房交易、自然人房屋租赁业务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发票开具、系统改造等问题,揭晔表示,在十项措施中,专门对“推进委托代征,确保两房业务平稳过渡”进行了安排,广州市国税、地税局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同时,还加紧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征管系统调整和发票需求整理,确保这项涉及广大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业务平稳过渡。

  征管工作无缝衔接,营改增平稳过渡

  本次营改增试点,市国税局从市地税局接收的业户有26万户,在短期内确保纳税人顺利过渡,对征管及相关工作是巨大的考验。

  “广州营改增试点准备已进入冲刺阶段,征管是基础工作,我们要求征管一线用工匠精神把准备和实施工作做细、做精、做实。”广州市国税局局长杨伟文说,目前广州市国税局已完成全部营改增纳税人数据的迁移和确认,制定了4个方案和3项制度,持续开展了对内对外的业务培训,实施了征管、发票和服务方面的对接准备,开展了特殊行业的调研。在十项措施中,征管数据共享、实名制管理、委托代征、发票邮政配送都是征管工作的具体体现。

  据悉,广州税务部门于2015年初就已未雨绸缪、主动作为,积极着手备战此轮营改增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行业调研、强化国地税征管衔接、推出发票邮政配送等,为营改增改革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广州国税、地税局协商扩大征管数据共享权限,高效、平稳地完成26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迁移。同时,联合制定营改增试点深化国地税合作工作方案,积极扩展国地税合作范围,明确了税收宣传、业户移交、发票衔接、业务支持等具体工作事项,实现了税收管理协作的有效衔接。

  多元化服务,为营改增带来“加速度”

  广州此次营改增试点共涉及26万户纳税人,突增如此庞大的办税业务量对本已工作饱和的办税服务厅而言可谓“压力山大”。广州税务部门按照“换位思考,服务先行”的工作理念,提出精简办税事项、优化办税流程、提供便捷服务的具体措施,全力推动纳税服务“提速增效”。

  “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广州税务部门已经在全市32个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开设了113个国地税联办窗口,共建了15个国地税合作自助办税服务厅。接下来,国地税双方还将继续拓展联办业务,使全市纳税人在更大范围内享受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高效服务。”广州市地税局局长揭晔介绍道。

  在多元服务方面,广州市国税、地税局联合开通了“广州税务”微信,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辅导和业务办理服务。同时,推出双向预约办税,除纳税人可通过网站、微信预约办税外,税务部门还主动针对营改增纳税人办税需求预约错峰办税;开通营改增绿色通道及专门区域,方便营改增涉税事项快速、集中办理;公开全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窗口的地址以及排队叫号信息,便于纳税人灵活选择人流量较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营改增业务;在目前251项纳税人可网上受理的涉税事项全部实现免填单服务的基础上,再推出营改增纳税人专票限额十万及以下“免填单”办理项目。

  十项措施是广州税务部门坚决完成改革任务立下的“军令状”,是全力服务纳税人的“保证书”,更是全面消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改革担忧的“定心丸”。广州市税务部门表示,按照广东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八项服务承诺的要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将继续采取强有力的督查方式,抓好市县二级联动,确保营改增十项措施落地生根,让广大纳税人切实获得改革红利。

  (穗税宣)

  广州国地税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十项措施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为加强政策落实,提高服务质量,释放改革红利,广州市国税局、广州市地税局深化落实广东省国地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八项服务承诺要求,共同推出服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十项措施。

  1.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组织四大行业税企座谈会,深入了解纳税人需求,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举办营改增专题税务学堂,实现政策培训、发票供应、申报软件三个“百分百到位”,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纳税人切实享受营改增带来的政策红利。

  2.逐步实现国地税联合通办。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在全市32个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开设113个国地税联办窗口、“一窗通办”相关国地税业务、互设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全市范围内联合办税,实现事项全通办、业务全覆盖,做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3.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国地税双方在网络“互联互通”和系统使用功能赋权开放的基础上,全面开通金税三期系统下发库数据共享,涵盖申报征收、税收优惠、税务认定等金税三期核心系统所有业务领域,保障营改增纳税人数据准确对接,享受权益不受影响。

  4.实现电子缴税协议互认。5月1日起,通过国税、地税、银行、纳税人联合签订电子缴税ETS四方协议,实现一次签约,即可同时办理国地税委托缴税、缴费业务,避免纳税人多头多次往返办理,提高签约效率;对于纳税人之前已与国税或者地税一方签订的电子缴税协议,可在国、地税间实现协议互认,使缴纳税费更加便利。

  5.联合推行实名制办税。试行实名制办税,解决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后出现的冒名虚领虚开发票、偷逃税款、故意阻隔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联系等问题,维护纳税人的信息资料安全,保障诚信经营的企业实实在在获得营改增减税红利。

  6.大力精简办税事项流程。在联合办税服务厅同时处理完成纳税人税务登记、税种核定、票种核定等事项,主动提醒和推送纳税人需办理的事项,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

  7.推行多元化办税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增设营改增绿色通道或服务专区,方便营改增涉税事项快速、集中办理;推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向预约办税,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通过12366咨询热线、网站、微信等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

  8.确保二手房交易平稳过渡。国税部门暂委托地税部门代为征收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含二手房)及其他个人(即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国地税部门积极合作,确保二手房交易和个人房屋出租业务税负有所降低,征收机关、征收场所和征收流程保持不变,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

  9.广泛应用电子税务。实现网上申请、网上推送、网上接收结果、网上查询等251项涉税事项办理,提供24小时无忧办税服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

  10.推行发票邮政配送。借助“互联网+领用发票”,通过连接网上办税厅、增值税发票系统和邮政配送系统三大模块,使纳税人可自行完成发票验旧、申领等全流程发票领用业务,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和办税成本。(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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