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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案由检察长督办

  • 发布时间:2016-04-25 09:52:3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黔南讯】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和黔南州工商联日前联合举办服务民营经济、促进区域发展“两长”(检察长和董事长)座谈会。黔南州检察院检察长马涛向全州民营企业董事长作出“三个凡是”“三个一律”“六个严禁”承诺。

  “三个凡是”指凡是受理非公企业的申诉和举报,都要优先办理;凡是对非公企业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都要慎重;凡是涉及非公企业的案件由检察长督办。“三个一律”指非公企业进行法律咨询的,一律在5个工作日回复;非公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律实行“5+2”服务模式;检企共建,一律实行双向监督。“六个严禁”指严禁越权办案、插手非公企业经济纠纷;严禁以服务为名到发案的非公企业吃拿卡要;严禁使用涉案非公企业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严禁乱拉赞助和乱摊派;严禁干预发案非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非公企业合法自主经济行为。(潘小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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