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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银行暂停与六家房产中介合作

  • 发布时间:2016-04-24 16:55:0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晚,上海银监局发布通知,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我爱我家、链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行静安支行、中行临沂路支行等7家银行营业机构,自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对相关人员内部问责。

  上海银监局在《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稽查,切实保障本市房贷新政落地》文件中表示,近日稽查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即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还发现本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因此上海银监局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佳歆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汉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含为上述中介机构撮合的房屋交易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不包括4月24日24点前已网签的房屋交易)。待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核实相关情况后再恢复辖内商业银行与其的业务合作。

  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商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沂路支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兴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浦发银行上海杨浦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级(不含辖内其他支行)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决定自2016年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待完成整改后,视情况再行恢复其相关业务。银监局的文件还指出,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

  业内人士表示,10%首付或者零首付过度杠杆化可能驱使一些收入较低或不稳定人群、高风险倾向人群涉足住房融资,加大房地产金融的风险,不利于国家经济的稳定,进而有可能引发社会性问题,上海市银监局发现风险苗头及时拉响警钟,对于其他地区的此类业务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记者张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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