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招投标禁止组织标前会
- 发布时间:2016-04-19 18:44:2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贵阳4月19日专电(记者齐健)招标人不得组织标前会,不得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相关情况。
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岷介绍,今年3月31日通过的《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在规范招标投标流程、促进公平竞争等多方面有所创新:
一是针对目前贵州省部分招标管理不够规范、设置不合理条件的问题,《条例》明确,招标人不得以业绩、奖项等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参与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二是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标前会。《条例》明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当以坐标图示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方便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不得组织标前会,不得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三是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市场禁入。《条例》提出,将信用记录或者信用报告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据了解,2002年9月29日相关会议上通过的《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将在新条例施行的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