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5月起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 发布时间:2016-04-08 15:32:29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实习生何依蔓报道:据广东省国税局最新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对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一律发放新版普通发票,对已属国税管辖纳税人将分期分批供应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使用期限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逾期使用一律无效。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国税系统将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广东省国税局在公告中解释,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广东省根据目前掌握的最新政策制定动态,在对四个行业广东地税局监制的普通发票和冠名发票的用票情况进行了深入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广东省国税局监制的普通发票种类进行了整合调整,决定启用新版普通发票,以更好地满足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和原有国税纳税人的普通发票用票需求。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原有8类19种,新版普通发票共6类15种,取消了原有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和《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无抵扣联电脑版)》,《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有抵扣联电脑版)》和《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开具范围,一并取消;调整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尺寸和联次,《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在原有金额版面基础上新设“伍角”版面。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