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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征综合税“海淘”今后还能不能“嗨淘”

  • 发布时间:2016-04-08 05:31:55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税制正式施行

  □舒麟 郭静雯 本报记者 曾小清

  今日,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三部委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新税制正式施行。根据新税改方案,4月8日之后,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改征“跨境电商综合税”,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新税收政策,对热衷于“海淘”的国内消费者和跨境电商影响几何?

  变化

  母婴用品税负将提升高单价彩妆税率降低

  新税制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在跨境电商进口发展初期实施的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的低门槛、低税率的政策红利结束,尤其是取消50元的免税额政策,表明昔日购买500元以下低价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消费品的“免税时代”也宣告终结。

  此前,我国对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境外商品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且税额不满50元的,可享受免税政策。新规执行后,改征“跨境电商综合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不超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不超2万元的,暂不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上述限额的,均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对比税改前后,行邮税额低于50元,且无需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如关注度较高的奶粉、保健品、纸尿裤等母婴用品,以前可享受免税政策,今后将征收11.9%的综合税率;而对于单次交易不超2000元、行邮税额超50元的商品,如烟酒、高单价彩妆等,综合税率将低于税改前。其余产品根据不同的购买数量,综合税率会有不同变化。

  此外,4月8日起,跨境直邮、代购商品执行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10%-50%,调整为15%-60%。四川易欧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哲凌介绍:“对海外直邮商品有特殊要求的消费者,将要承担更高的税负。”

  影响

  跨境电商高红利结束倒逼商家优化供应链

  税收新政策的实施,结束了低门槛跨境电商时代。高红利期结束,跨境电商行业或将迎来新一轮洗牌。

  京东全球购相关负责人表示,免征红利消失,税费增加挤压了企业的毛利空间。他们今年将进一步提升品牌直供占比,并拓展保税仓、海外仓建设,通过规模化降低运营成本。

  天猫相关负责人表示,跨境电商如果继续通过代购、海外零售店扫货等方式筹备货源,成本将高企。为此,需要加速整合全球供应链。

  四川跨境电商企业也加快了供应链建设步伐。成都风马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甘天骄介绍,公司与4家国外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厂家直采,价格能便宜25%-30%左右,同时,在英法澳等国家建立了海外仓和转运中心,规模化运输使企业至少可降低20%的物流成本。

  西昌市合昌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冀川表示,税改后他们将产品的提价幅度控制在3%-4%左右。另外,公司将扩充销售点、提升销量、探索新的市场营销方案,以此来与供货厂商谈判,降低采购成本。

  今年1月,成都获批成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省商务厅电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改革创新系列措施的推进,以及辐射西部市场的优势、空运及蓉欧快铁等物流优势叠加,成都跨境电商发展将迎来后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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