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今起实行 税负变化不大
- 发布时间:2016-04-08 05:1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刘小菲
央广网财经4月8日消息(记者 宓迪 王雨馨 王明月)“如果仅仅考虑税负的因素,对于大部分商品来讲不会有特别大的调整。”针对今日起实行的海淘税负新政,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央广网财经记者表示。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日前发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实施新的行邮税政策,将此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税目1、2、3的税率分别为15%、30%、60%。行邮税免税规定未做调整。
那么,调整之后到底税负升没升?张斌分析,“对于原先用行邮税的那些商品,如果交10%的行邮税的话,调整之后满足单次2000以下和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0这两个标准以下的商品,关税是0;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应征税额的70%征收,如果大部分商品适用17%的增值税的话,是11.9%(17×70%=11.9%,记者注),税负上升了1.9%,对这大类商品是略有上升。”
据央广网财经记者了解,业界关注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下称“清单”)也已于昨晚公布。据介绍,“清单”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情况,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统一规范,有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