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台州分行贷款资金违规转为定期存款
- 发布时间:2016-04-06 17:4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6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浦发银行台州分行贷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作质押;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罚款13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处罚全文如下:
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银监罚〔2015〕9号)
(浦发银行台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台银监罚〔2015〕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浦发银行台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林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作质押;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1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5 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