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七村外来农户也有土地
- 发布时间:2016-04-05 02:33:13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乐明凯
“现在我们村农民个体种田的已经很少了,全村近九成的耕地都流转给了凡华生态农业园,今年的土地租金是605元/亩,农业园优先安排本村农民务工。土地确权登记顺利颁证后,较好维护了村里的社会稳定。”说这话的,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劳七村村干部樊强。他这里说的“本村农民”,指的不仅仅是土生土长的本村村民,还包括后来移民到劳七村并落户的外来农户。
劳七村位于107国道旁,周边曾开有多家采石场,1998年前后,吸引了大量来自四川、云南、贵州等地的农民进入采石场打工。经劳七村原住村民介绍,一部分外来务工者在村里购置了原住居民的旧房,并长年耕种当地村民弃耕的土地。2015年,该村外来农户已达到了131户、420人。
近年来农业政策越来越好,陆续不断有原住居民想要从外来人员处收回耕地,但外来农户的利益也要保障。如何解决好因外来农户耕种土地确权引发的矛盾,是摆在劳七村确权工作专班面前的一道难题。
因外来户比较多,情况不一,在此次土地确权过程中矛盾的化解上,劳七村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友情操作、双方协议”的原则,通过摸底调查,召开两次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经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了外来务工务农人员耕种土地的问题。
樊强介绍说,这131户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已在劳七村落户的54户、190人;还有一类是未落户的77户、230人。对于第一类农户,从原籍取得无承包耕地证明,就视同本村村民资格进行确权,村委会与他们签订承包合同并发放权证,确权面积320.23亩。对于第二类农户,按照相关土地确权政策,友情操作,按其本人现在耕种的土地,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无偿租赁合同,租赁时间与二轮延包时间同步,确权面积440.2亩,但同时规定,如遇国家征地等条件,60%的土地补偿收益要归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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