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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变透明 “老赖”无处藏

  • 发布时间:2016-04-04 05:31:36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这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执行措施日益丰富,信用惩戒已见成效。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3年至201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13.22万件,执结944.02万件,同比前三年总数分别上升40.02%和28.13%;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2861.82亿元,同比上升109.64%,为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法治权威发挥了应有作用。

  网络执行查控布下天罗地网

  在许某某与杨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判决准予杨某某与许某某离婚,双方婚生女由许某某抚养,杨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400元,自2013年6月起至女儿能够独立生活之日止。2013年度抚养费2800元于2013年12月1日前付清,以后每年度的抚养费于每年7月1日前付清。

  判决生效后,杨某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许某某于2015年11月17日向临沂市兰山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杨某某支付女儿抚养费12400元。2015年11月底,法院开通了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后,承办法官于11月30日将该案输入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系统于当天下午反馈信息:被执行人杨某某在银行账户内有存款8048.32元。2015年12月1日上午,承办法官通过系统冻结杨某某银行账户;当日下午,银行反馈信息显示已成功冻结。

  此后,承办法官与杨某某取得联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杨某某迫于网络查控的巨大震慑力和执行工作的强大力度,于2015年12月9日下午主动将剩余抚养费4400元打入法院专用账户,并保证以后每年主动支付抚养费5000元。

  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正是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题中执行模式的一个转变。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不仅与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网络银行完成了网络对接,而且与国家工商总局完成了网络全面连接,实现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近年来,为扭转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局面,最高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环节频出“大招”,强力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让欠钱不还的“老赖”无处藏。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试点法院通过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最高法院与中国证监会建立“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工作机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与最高人民法院之间建立网络查控专线连接,通过专线实现对被执行人证券的查控。

  据了解,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证券的查询功能已开通上线。执行法官在办公室点击键盘就能对被执行人的证券进行快速查找。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还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协作,尽快上线证券冻结功能,并及时总结经验,将网络查控工作机制推广到全国,最终实现对被执行人证券的全面查控。

  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由区域到全国的建设过程。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表示,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查控体系为核心、以地方各级法院执行查控体系为补充、覆盖全国以及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执行查控体系,将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从根本上提高执行查控的效率。

  多措并举补齐执行短板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修改惩治‘老赖’的司法解释,对失信被执行人全面限制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被限制主体从个人扩展到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惩戒范围从现实的社会活动扩展到网络虚拟空间,建立全社会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

  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44个国家机关和具备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以签署备忘录的形式,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2月29日,人民法院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38.48万例。有关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78.24万人次、乘坐飞机388.7万人次。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近年来,人民法院从强化规范管理、开展专项行动、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助推解决执行难。例如,各地法院积极探索,推动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划统一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域协作执行新模式;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工作机制;各地法院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主要采取委托拍卖机构在网络平台上拍卖,或者自主在网络平台上拍卖两种方式,均取得很好的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于2014年12月24日开通,目前已与全国498家法院实现远程音视频对接,全国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初步形成。同年11月,最高法院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等信息平台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并正式开通,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登录该网可以查询到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全部信息。

  目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不足。这主要体现在:占较大比例的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逃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部分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难度加大,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等。

  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整合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循序渐进,补齐执行短板。据了解,今后一个时期,在改革执行体制机制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全国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信息化在推动执行模式重大变革的同时,还将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发生效用,从而实现执行管理的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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