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日本富士瑞必欧临床数据造假被查

  • 发布时间:2016-04-02 07:3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本富士瑞必欧临床数据造假被查

  路英

  一股医药行业的核查风暴正在席卷外资企业。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以下简称“CFDA”)公告,收到11家药企提出的撤回21个药品注册申请,其中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社属于外资公司日本麒麟控股株式会社,所撤回的药品数量达5个,占此次撤回药品总量的23.80%。

  实际上,多家企业主动撤回药品申请注册源于CFDA目前开展的一系列核查工作。

  近日,CFDA称日本富士瑞必欧株式会社检测试剂盒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真实性等问题,对该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并在一年内不予再次受理。在自查核查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风暴开始向外资药企蔓延。

  《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日本富士瑞必欧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代表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代表处不涉及销售,对此并不知情,总公司也不便接受任何采访。

  造假

  根据CFDA发布的《关于药品注册检验相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有543个药品注册申请由于长期未提交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导致后续审评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可能会面临不予批准的处理,共涉及270家外资药企。

  自2015年7月22日,CFDA发布《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对1622个品种进行药物临床试验自查,涉及821家药企,截至目前已有80%以上的药品被撤回。对比中外资注册申请撤回情况,截至目前国内企业的存活率仅为11.9%,而当下存活率高达79%的外企也难继续高枕无忧。

  2月28日,CFDA 公告称,CFDA在2016年1月对日本富士瑞必欧株式会社的乙型肝炎病毒核心相关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其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北京佑安医院和解放军第三○二医院开展的临床试验数据存在企业人员编造存档资料、试验数据不能溯源、研究报告中描述的样本病种与实际不符、研究报告中描述的样本冻存期与实际不符、研究报告中描述的样本冻存期与实际不符等多个问题。

  其中有两项问题,与消费者利益直接相关。其中之一是研究报告中描述的近四成样本病种与实际不符: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研究报告中样本为9例,抽查其中5例,临床诊断均为非急性乙型肝炎;北京佑安医院研究报告中样本为12例,经核对试验机构HIS系统,其中9例标注的诊断内容为非急性乙型肝炎;解放军第三○二医院研究报告中样本为19例,经核对试验机构LIS系统,其中1例为非急性乙型肝炎样本。临床研究总报告中明确急性乙型肝炎样本共入选40例,其中共计15例与实际不符。

  对此,北京鼎臣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史立臣对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有一两例与实际不符是正常的,不符比例高达37.5%则会对药效产生较大影响。

  其中之二是研究报告中描述的样本冻存期与实际不符。临床研究报告中描述的是样本采集后在-20℃冻存不超过一个月或-80℃冻存不超过6个月,但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抽查发现6例样本采集时间为2012年和2013年,而该试验在2014年8月后开展;在北京佑安医院抽查发现1例样本采集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检测日期为2014年12月11日。这些样本冻存时间均超过6个月。

  严查

  2月5日,CFDA发布了《公告》,有543个药品注册申请由于长期未提交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导致后续审评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可能会面临不予批准的处理,共涉及270家外资药企。

  根据上述《公告》,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部门出具的《检验通知单》之日起6个月内,将用于药品注册检验的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送交相关药品检验机构;药品注册检验期间如需药品注册申请人补充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将补充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送交相关药品检验机构;注册申请受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的或者注册检验期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的,均视同药品技术审评过程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充资料的情形。药品审评机构根据相关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按不予批准办理。

  为此,记者通过多种方式试图联系CFDA药审中心业务管理部工作人员,但至截稿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史立臣告诉记者,外资药企不愿提供详细的药品注册检验的资料与国内企业不同,他们大多拥有药品专利,因为之前国内对药品注册审批并不严格,成本也低,他们也怕专利产品信息泄露,但国际惯例却是药品进入一个国家,一定要提供详细的药品资料,国内要求低便对国内消费者不负责任是不应该的。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上述《公告》的发布说明CFDA也有意对外企开刀,或会面临肃清。

  临床试验数据就是药品的生命,没有这个临床试验数据,药品无法谈及生产和市场推广。但在中国药品市场上,临床试验数据仍存在一定水分。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药物试验数据造假长期存在,有人专业从事申报资料代写工作,而且几千块就可以写一份,成本较低。

  有专家表示,国外临床试验考察非常严格,采用双盲、严格数据和统计,对于数据批件,有不同的部门来核查,以此来观察企业是否造假。国内没有这么严格,有些不法企业难免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很难去查、去一一核对。

  风险

  到目前为止,已有80%以上的药品被企业撤回。对此,史立臣表示,这实际上意味着这些药品一定程度上都存在信息不真实问题,而信息不实最表面的影响是药没有效果,但如果病人所服药品副作用对其他病症恰有较大的副作用,而产品信息不真实隐藏真实计量,将有可能对病人身体、甚至生命造成巨大损害,这暗含巨大风险。

  有业内人士表示,注册申请撤回,就意味着这些药品短期内不会进入审评阶段,更不会批量制造流入市场。但如此大规模的撤回,却使得药品注册申请的“潜规则”浮出水面:假如没有CFDA对临床数据的严格审查,这近半数被主动撤回的药品注册申请,是否会顺利通过审评、进入市场,这种设想令人不寒而栗。不过,在中国,这一临床试验环节早已造假泛滥。

  “目前药物临床试验中问题比较严重,不规范、不完整问题非常普遍。”2015年7月27日,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在部署临床数据自查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说。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直言,此次药品注册自查核查暴露了行业公信力的缺失。出现的问题不只是制药企业,CRO(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也应承担重要责任,这些机构给药企的违规动作带来更多便利,成本也更低。

  上述人士表示,中国的药物临床试验成本太低,在国外都是几十倍的费用,这样的低价格很难保证高质量的试验结果。

  暨南大学药学院药学系主任于沛表示,临床试验是检验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唯一标准,规范严谨、数据可靠的临床试验,作为药品上市前关键的一道安全屏障,也是药监部门支持药物上市的核心依据。新药研发过程中,约70%的费用和2/3的时间均用于临床试验。

  信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德超则介绍,原研药从研发到上市至少需要10~15年,在西方发达国家,投入至少10亿~20亿美元。虽然国内创新药的投入成本约为西方的1/10,但即便是难度较低的化学仿制药,研发成本也高达上千万元。

  但是在药品研发人员眼中,试验数据造假都不是症结,问题是腐败逼迫的造假。

  一位药品研发人员表示,有些新药会因为腐败导致审批不公平,一个好药效果很好,但就不批准,理由很容易找,就是安全性有问题,谁也不敢说安全性没问题,所以就不批了,也不退审,就一直拖延。而当利益足够大时,就批了。“相比之下,试验数据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由此,药品数据造假的风险就自然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了。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