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不予合同备案
- 发布时间:2016-04-01 08:29:20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图/张平原
本报讯 (记者 袁舒琪)今后,土地出让合同当中未明确为“SOHO”,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体现“SOHO”或“SOHO办公”的,不给予合同备案。近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SOHO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此事项。
根据通知,SOHO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之补充合同当中加入告知书,并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该买卖合同范本。该合同范本增加了告知书内容,明确将“SOHO”的含义告知买受人。同时严格备案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当中未明确为SOHO,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体现“SOHO”或“SOHO办公”的,将不给予合同备案。批准为SOHO,但买卖合同中无《告知书》的,开发企业负责完善后再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此外,通知还要求企业完善批后管理。土地出让合同当中未明确为SOHO的,开发企业不得以“SOHO”或“SOHO办公”之名销售。已批准预售的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出让合同条款整理出涉及“购房人利益”的相关内容,尽告知义务,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已购房人员。已经批准预售且留存未售单元的SOHO项目,应尽快完善售楼处公示、买卖合同等。
【名词解释】
SOHO是什么?
SOHO是指土地用途为办公,能够提供兼有住宿功能和成套型办公条件使用功能的房屋。SOHO办公用地性质是办公,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不享受本市户口准入政策。SOHO办公的建筑布局可采用公寓套房式的建筑布局,不得设置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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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幅商住地块
下月“开槌”
本报讯 (记者 袁舒琪)我市即将迎来今年首幅商住地块拍卖。近日,记者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获悉,同安2016TP02地块将在4月22日公开出让,起拍楼面价10352.38元/平方米,该起拍价比保利之前拿下的同安“地王”10381.5元/平方米相差甚微。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自去年9月25日之后,厦门再次有商住地拍卖。
2016TP02地块位于同安新城12-15片区滨海西大道东侧官浔溪南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商业),土地面积83444.703平方米,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公告显示,该地块起叫价为217400万元,增价幅度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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