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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回应:滴滴专车撞乘客后 接单司机无报警

  • 发布时间:2016-03-31 09:40:42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6年3月26日晚,滴滴专车司机翁某驾驶机动车在滨河大道发生交通事故致2人受伤,且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涉嫌交通肇事罪。3月30日,深圳交警对外称翁某已被刑事拘留。此外,关于此案中快车司机李某是否报警,滴滴官方2月29日称有,但深圳交警30日回应称系统显示并无李某报警记录。而且,滴滴公司在事发40余小时候才安排人员与交警对接。

  南方日报30日报道,3月26日晚,两名乘客计划搭乘滴滴快车,上车前遇到车祸,二人恰好被另一辆滴滴专车撞伤,肇事司机为醉驾,事后逃逸,迟迟不自首。而在一旁看见事发过程的接单滴滴快车司机取消订单后离开。深圳交警表示,事发路段该路段禁上下客接单司机涉嫌交通违法。

  深圳市交警局认为两名滴滴司机存在多项交通违法,滴滴公司在道路交通安全要求上存在明显漏洞。交警部门将就道路交通安全要求约谈公司。目前,交警对该案正在全面调查处理中。

  据滴滴官方表示,翁某虽注册过滴滴平台,但发生事故时是非工作状态下的个人肇事逃逸行为。滴滴官方还表示,“另据了解,司机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电话,滴滴已向深圳警方说明了相关情况,并为警方调查提供帮助。”

  然而,深圳交警30日明确表示,约车的滴滴快车司机李某未曾报过警。

  办案民警还透露,经查,翁某驾驶的粤B4B3G7肇事车辆,所有人为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2014年11月与滴滴公司签署租赁合同从事专车服务。

  让警方不解的是,滴滴公司40余小时后才安排人员与交警对接。

  3月28日,交警排查出翁某驾驶的粤B4B3G7具有重大嫌疑,随后电话联系到该车所属的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表示翁某属于滴滴公司专车司机,信息在滴滴公司,交警电话滴滴公司希望提供相关线索,但未得到滴滴公司回应。

  直到3月30日下午3时30分许,福田事故处理交警联系滴滴公司,准备上门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滴滴公司方安排人员至深圳交警福田大队就事故进行对接。(记者/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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