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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跟着大户“转”到全村合伙干

  • 发布时间:2016-03-29 02:29:53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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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岁的农民郑玉山最近“美着呢”:一家人11.5亩地全部入股村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今年一亩“地租”涨了10块达到840元,去年每亩分红83元,一下收入1万多元。

  郑玉山所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五星村,有耕地7300余亩,以种粮和养奶牛为主业。由于村集体经济空壳化,五星村一度贫困落后。

  近年来,当地把一些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流转给大户,大规模发展有机富硒水稻生产,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农民收益较低且难参与经营和分红,村集体也收益不大。“与其让大户、公司来流转村里的土地,不如我们村集体自己干!”五星村党支部书记徐建平说。

  2014年,五星村种植合作社开始正式运转,由村集体流转村民800亩土地,采取统一品种、种苗、种植、管理、收割、销售的“六统一”一体化经营模式,与中航郑飞塞外香公司签订产销合同,每斤稻谷比散户多卖0.3元。

  刚开始有些村民担心风险,不愿把土地交给村集体经营。为打消疑虑,村“两委”班子通过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借款、村干部集资等办法,先行兑付了村民的土地流转费,确保村民保底收益。

  五星村的探索尝到了甜头。2014年底,刨去所有支出,村集体经济增收26万元。经村代会决议,村上拿出17万余元反哺村民。

  2015年,为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五星村又对原来的种植合作社实行股份制改革。按照自愿入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将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村集体资金以及财政补助项目、捐赠帮助资金入股,依法开展经营,实行独立核算。

  徐建平说,尽管去年受玉米价格影响效益下降,但因管理、生产程序更健全,节约成本10多万元。最终决定给股东按“地租”的10%分红。

  叶盛镇党委书记罗志成说:“目前大多数农村土地是流转给大户,农民更多跟大户打交道,与‘村两委’的距离越来越远。而五星村模式增强了村民对村委的依赖,村集体有收入后也更能惠及村民。”

  今年,五星村扩大了土地流转规模,增加了530亩。其中1200亩继续种植水稻,另外130亩则发展设施农业。

  “要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下去,不能光定位在传统农业上,需要将产业多元化,甚至一产和二产也要结合起来。”罗志成说。

  看到五星村的成功,叶盛镇其他村庄也有“试水”的积极性,已有两个村集体流转了200多亩土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功有两点要素,一是德才兼备的村‘两委’,二是产业要走准,否则生产、经营、分配等一旦出现问题,很可能损害农民权益。”罗志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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