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堵税制漏洞 迎健康发展
- 发布时间:2016-03-28 22:30:30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业内专家指出,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最大的变化在于,一是把原来按照邮递物品征收改为按照货物征收;二是厘清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方式的关系,把跨境电商作为一个正常的产业来发展。新政出台后,跨境电商低门槛时代将彻底终结,跨境进口电商将进入规范化、规模化、公平化的高速发展轨道。
历时半年多,传闻中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终于尘埃落定。3月24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于新政实施的影响,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指出,新政明确了跨境电商的贸易属性,有利于减少灰色地带的盈利空间,建立长效的税收机制,在规范化的同时提升跨境电商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为行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在价格优势消失的情况下,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促进+规范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目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同时适用于50元的免征税额。这使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同时“钻空子”进行税收套利的现象也日趋增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此次新政调整为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取消了50元的免征额。
“新政最大的变化在于,一是把原来按照物品征收改为按照货物征收;二是厘清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方式的关系,把跨境电商作为一个正常的产业来发展。”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室副主任张莉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张莉认为,税收政策调整最终的目的是建立一个长效的税收机制,提升跨境电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也为其与一般贸易方式创造一个健康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亿邦动力研究院分析师李慧龙也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本次税收新政再次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属性,结束了用行邮税制代替征收跨境电商税收的历史,今后的政策引导也将趋于市场化。“在过去的政策下,部分企业想方设法拆单利用免税额避税,以降低售价来争夺市场,陷入只注重短期效益的不良竞争中。”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新政有利于维护全国税收政策,规范跨境进口电商行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传统进口贸易、商品流通渠道的合法利益,减少因政策不到位引起的对当下实体零售业的冲击。
价格优势不再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据商务部统计,目前中国各类跨境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有分析人士指出,新政对中小进口电商影响很大,随着价格优势不在,将致使90%的中小跨境进口电商退出市场。
谈及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对行业的影响,李慧龙告诉记者,本次新政的调整主要集中在税收上,其中母婴、食品、保健品等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这会降低跨境电商在某些品类上的竞争优势,不排除有商家利用保持低价的方式引发新一轮竞争淘汰的可能。
京东全球购总经理邱煌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税收新政结束了低门槛跨境电商时代,高红利期即将结束,跨境电商行业或将迎来新一轮洗牌;尤其是免征红利消失,税费增加挤压了毛利空间,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部分商品客单价。对于垂直类目的跨境电商(尤其是以此次税改影响较大的类目为主),可能在中长期经营上会出现一定困难。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莫岱青也指出,税改后国内跨境电商要经过一个整合期。新政出台后,跨境电商低门槛时期将彻底过去,跨境进口电商将进入规范化、规模化、公平化的高速发展轨道。
不过,由于调整后税率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相比一般贸易仍具有价格优势,对一些跨境电商利好明显。邱煌表示,此次税制改革从操作层面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系统成本和运营成本,政策的稳定性为业务的稳步发展提供了保障。从长远发展来看,跨境电商税制改革对于跨境业务来说是利好。为适应此次税收新政,京东全球购将优化各品类的业务架构,扩充优势品类,对于税改后优势不明显的品类将作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