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体系 健全机制
- 发布时间:2016-03-24 22:30:35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河南省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系从无到有、队伍由弱到强、成效逐步显现。
截至目前,河南省共组建商务监管执法队伍148支,成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机构127个,执法人员约3000多人;该省累计受理办结商务举报投诉1.6多万件,提供咨询服务7万余人次;商务监管执法部门出勤8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商户近10万户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3.8万件,给予行政处理2万多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部门34件,商务监管执法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地位和形象明显提升。
“三位一体”强力推进健全商务监管执法体系
2009年以来,按照商务部要求,河南省以实施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确立商务监管执法体制为目标,坚持从“硬件”、“软件”两方面着手,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持续推进队伍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执法行为文明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在省级层面,2015年河南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承担商务监管执法职能,下设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直属监管执法队伍,着力加强省级商务执法队伍建设。在市县层面,建立了“监管科室、举报投诉服务机构、商务监管执法机构”三位一体的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系,明确建设标准,全面实施商务监管执法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
2009年以来,河南省商务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累计投入2.3亿元,在该省实现了商务监管执法机构名称、办公场所、标志标识、服装、执法文书、执法流程、执法证件、行为规范“八个统一”,推动了办公条件、人员编制、执法装备、工作经费“四个落实”,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已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和22个城市区,覆盖率为88.6%。
整合职责建立机制理顺关系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为解决商务领域批管不分、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多头监管等问题。依据国家、河南省相关涉商法律、法规,梳理了46个大类,216个小项商务领域执法权项,其中部级权项71项、省级47项、市级23项、县级75项,涵盖了国内外贸易、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明晰了履职内容,促进了商务执法法制化。
制定了《河南省商务厅监管执法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建立了执法职能由市场监管局集中履行,行政管理与监管执法相对分离,市场监管局与行政管理处室、政策法规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清晰、衔接配合、信息互通的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互动运行机制。河南省各市县商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整合执法职能,理顺运行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市场监管科室具体管”的工作格局,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全面履行商务领域监管执法职责权项。
据悉,目前,河南省已有109个市县区完成了职责整合,做到了批管分离,纵向理顺了省、市、县三级执法职责,在该省形成了商务领域执法合力。
实行网格监管积极探索商务执法新模式
河南省以“分责、尽责、问责”为重点,以细化监管任务,消除监管盲区,追溯监管责任为目的,在该省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
以行政辖区为单位,上至市、县,下到乡镇、行政村,划分为若干监管执法网格,把监管网格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商务监管执法大队或中队。
监管执法机构根据各自的监管网格,履行日常巡查、案件办理、突发事件处置等职责,每个监管网格发生重大事件,在依法追究当事主体责任的同时,严格按照责任区域,追究监管单位和监管人员责任。同时,按照重心下移、贴近一线的原则,固始、汝州、新县、光山等县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立乡镇基层监管队伍,设立乡镇商务监管工作站、聘任商务专管员,目前已在河南省20多个县(市)推广铺开,新增监管执法力量1000余人,不断扩大监管覆盖面,及时发现最基层的商务违法违规问题,把商务为民延伸到了最基层,为全省商务监管工作重心下移积累了经验。
创新监管手段着力提升商务执法效能
当前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为商务领域监管执法提出了新要求。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河南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商务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商务执法”,开发该省商务监管执法业务管理系统,实现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业务管理、移动执法、信用体系建设等多网合一,从举报投诉接收、受理、分转、办理,到结案、反馈、归档等工作节点全部上网留痕,实现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整合了该省内贸、外贸、外经、电子商务和市场监管等各项业务,综合利用商务部的业务系统和商务厅自建业务系统,建立了该省商务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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